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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12月15日
號次:第637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八日
任命孫寶鉅、歐連發、沈陳成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蕭坤山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信友、鄭昭雄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陳美秀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葛明真、李玉琴、楊添貴、陳秀美、鍾信芳、陳世弘、林燕宜、林書宇、李政勳、翁媛鈴、賴 瑋、陳韻如、陳美春、柳清林、伍碧濤、賴憲樟、楊慈雲、廖子強、呂紹霖、蔡玉珍、王立山、謝明洲、曾世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任命張佩珍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蔡清祥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謝榮盛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徐松奎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江守權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楊森土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謝錫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張宏謀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陳峯吉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羅建勛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郭珍妮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張清雲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范文豪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黃玉珍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許美女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鄧藤墩、蕭博文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凌博志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廖允松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李松德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陳守煌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朱家崎、楊秀琴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林朝松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林慶宗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王崇儀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郭學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侯寬仁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朱富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楊秀蘭、羅榮乾、洪光煊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陳舜銘、越方如、李土城、丁樹蘭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侯名皇、楊國宏、謝淑婠、林邦樑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朱兆民、侯千姬、呂文忠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陳文琪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陳國鳴、陳俊宏、王壬貴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張振興、蔡瑞宗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郭學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張慶林、王家春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朱 楠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宋國業為簡任第十職等襄閱主任檢察官,蔡添源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呂東融為簡任第十職等書記官長,施茂林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卓春蓮、簡豐年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林綉惠、朱坤茂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吳文忠、蕭連森、李斐瑄、黃俊鳴、陳順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王文和、李月治、周穎宏、王清杰、邱雲昌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任命刁建生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德智為警正一階警察官,劉展明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邱浩銘、黃芳明、黃永吉、陳炳憲、陳榮松、陳育文、蘇丁建、賴賢勇、林大鈞、鄭進順、陳捷慎、陳怡國、張根本、何世吉、葉國輝、謝有全、張嘉閔、張志鋒、郭文法、邱建利、阮銘宏、李棟成、黃正芳、游嘉新、簡嘉樺、李岳龍、陳彥銘、潘明郎、呂志龍、鍾美慧、周信全、林坤義、陳豐文、潘清德、林聰文、陳元俊、陳世平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泰銘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黃增樟、鄭平芳、張進福為警正二階警察官,陳清柏、張思親、張益新、楊仁奇、黃榮雄、蘇振宗、楊永生、楊賢福、簡昭榕、陳志雄、梁智先、劉邦山、洪俊男、謝 堅、游福順、吳家淦、姜元棠、黃文寬、鍾坤憲、洪基振、林慶福、黃啟杰、劉永鑫、李忠憲、張顯鐘、劉鴻俊、游泰倫、楊健良、余國安、廖垂堂、韓修愛、賴國樑、劉雙榮、涂國材、陳瀅中、徐肇衡、葉貴和、蔡參桔、鍾東貴、吳世明、蔡金龍、林鏡泉、王文龍、徐義懿、潘志華、楊芳星、吳國經、李應賢、黃瑞明、黃英田、陳和杉、許清森、鄭金龍、李後興、林元和為警正三階警察官,蕭夏子、陳春郎、黃萬勳、黃偉林、楊國民、許兆輝、林志燦、黃文謙、王世光、張俊福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特派陳聽安為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任命林宗勇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劉榮主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張盛和為臺北巿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陳文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益鐘為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朱兆銓為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委員,吳當傑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委員,凌忠嫄為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胡天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謝中侯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編譯。
任命呂鴻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何舜琴為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
任命王敬前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瑞敏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孔慶立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駱慧菁為海洋巡防總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鄭榮芳為海岸巡防總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聰明、施宗英為國家檔案局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王崇賢、許啟義、李延禧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秋燕為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陳守信為臺中市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呂宏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兆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順興、王曉雲、陳慧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古舜、宋志宏、葉哲誌、周玉奇、洪志祥、徐武煥、葉俊沐、阮甫寬、王裕順、廖鴻仁、張世忠、陳子偉、鍾嘉綾、林秀儒、歐陽瑋、鄧堯銓、范家翔、楊沛雯、王巧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淑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錫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家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品俊、賴銘森、周美燕、陳姵如、王民郎、王遠平、郭樹根、薛明宏、何瑞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淑芬、邱鳳廷、洪金火、李錦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文樹、李啟清、林心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乃榕、劉雅琪、郭惠玟、賴瑞華、詹瑞禎、許義財、藍月吟、余政諭、胡淑蘭、陳莉華、劉美妙、吳昇運、黃昭蓉、黃雅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瑩珊、林維萱、洪甄彌、蔡淑娟、張妙莉、柯淑玲、顏淑芬、程素芬、蔡淑鈴、張斐雅、謝淑足、彭明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珍珠、武玉琴、陳淑華、賴文芳、沈哲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