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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9月06日 號次:第635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任命陳師孟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任命馮瑞麟為總統府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吳正義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鄭延國為臺北榮民總醫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簡朝源為高雄榮民總醫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張添能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徐雲鳳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王若琴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國璜為駐帛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楊莒民為駐多米尼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楊源仁為國立高雄海洋技術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館長。
任命陳中玉為經濟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
任命林昌華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莊長富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瑩宵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林月娥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纂,邱同印、黃國忠、鄧振球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王詠寰、周盈文、黃雅惠、林瑞斌、聶齊桓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陳清溪為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林紀元為高雄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蘇鳴東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院長,戴見草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林慶隆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審計長。
任命吳正中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王玉章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歐連發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劉鎮誠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洪正吉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林顯傾、楊瑞昌、廖萬清、林芳銘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程介穗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藍兆宏、黎原胡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范萬炎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洪文源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胡流宗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胡純英、廖奎智、方健至、鄭瑞雪、蔡美玲、林子豪、申玉梅、李慧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英傑、黃宏吉、劉立欣、鈕則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寶富、黃振威、尤雅芬、張添昆、蔡素女、陳怡靜、楊秋宏、李素貞、謝泰鑫、蕭麗君、徐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尹玲玲、陳景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福聲、黃文惠、陳秀月、鄭脩平、馬振耀、鄭潔虹、洪慈芬、李永和、杜繼槃、袁典文、江順民、王振輝、董智敏、郭勝弘、鄭惠文、趙沛霖、吳美雲、林金坤、陳慧紋、黃東和、陳世雄、顏勝雄、李榮龍、許曉雯、楊明鑫、紀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玉蘭、廖淑瑛、葉映美、莊文政、王秀英、王祝敏、蔡進益、林秋雲、吳為剛、高采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嘉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家洋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任命王子雄、陳風光、陳勇華、劉炯炫、廖材楨、黃明正、涂明基、尤仲會、陳天佑、吳坤財、黃坤錫、何忠雄、陳台勤、陳輝源、蔡崇錦、陳宗仁、邱能助、胡毓統、李兆欣、蘇信蓉、黃國師、陳源輝、吳武雄、汪大宇、虞正華、蔡朝宗、洪文輝、許武田、羅進富、洪敏崑、傅振江、鄭彩文為警正三階警察官。
任命呂文禎、潘珍珠、林憲宗、張文輝、胡哲誠、尤宏恭、陳昭旭、許世昌、陳仁維、韓春山、林鶴盛、尤正廷、李新發、李水清、鄭純情、傅祥光、潘名諧、陳富國、劉臺鄉、余麗娟、李建宏、李熙彥為警正三階警察官。
任命馮文祥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吳業昌、柯保全、張榮市、曾瑞郁、張文忠、管金玉、謝秀驊、劉志村、陳炳城、林賢欽、張明桓、蔡文瑞、林德裕、熊宜龍、王貞登、藍哲明、陳明在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

任命蔡裕國、林美雅、陳芳進、趙熙雍、周瑞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

任命鄭維馨、黃俊達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張志成、陳瑞明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任命施旺坤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增吉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許虞哲為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
任命林吉昌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王明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古德業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莊錦華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明耀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周哲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李春進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李正茂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蔡彰輝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秀鑾為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林義雄為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游景熊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林立夫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陳宜彬、饒大衛、連清宏、楊義卿、王時俊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周凱滇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李懷銀為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葉錦勳為輻射偵測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謝添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勝旗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文陸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王貴蘭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西崇為臺北巿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呂慧慧、張進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麗英、曾國明、黃美玲、劉香蘭、王培得、牟善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敬寅、陳明村、莊女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素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河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顯章、郭瑞民、陳振宇、林麗玉、蔡正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素琴、廖秀蓉、王漢棋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唐致明、陳武章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良、李碧貞、廖健富、賴建文為薦任公務人員,簡沛芬、劉淑雲、龔健榮、吳孝忠、萬牧禎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任命蔡坤廷、褚正松、張永富、孫三陽、周建平、林華南、許復職、劉朝城、李元洲為警正二階警察官,王俊民、陳國洲、曾天助、林恒如、邱文岳、冷澤泉、柯新泉、王立鈞、周安村、李吉田、高裕超、高卓英、孫光慶、謝坤遠、閻玉輝、許加奇、蔡明潭、許龍泉、林和男、蔡恩浩、林詮峰、闕家麟、江偉俊、黃璽諺、楊貞志、林來德、董行彥、鄭伯翰、陳元愷、李憲明、范逢甲、張勝裕、鄭盛元、陳中慶、王健輝、鄭文銘、何育壽、許滄郎、許春忠、潘景坤、鍾政圻、蘇晏昱、許家銘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廖亮誌、王和瓏、詹炳勝、賴漢昌、謝榮固、黃清敏、吳孟哲、梁順堂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胡泰山、黃水木、許益祥、鄭順燐、朱金福、郭先東、梁東山、黃能清、蔡鴻謀、陳幸洲、黃順揚、蔡景德、陳山田、黃泉池、陳惠琳、侯義明、劉國鐘、陳元興、陳 清為警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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