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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8月23日 號次:第635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五日

任命郭俊楨、曾崇本、黃文發為經濟部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工程司,劉凱旋為水利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偉甫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張名成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王瑞德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組長。
任命郭德恆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翁美芳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趙敏聰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馮永猷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吳全安、郭豐南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劉丁乾、王乾發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洪文源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邱洋浩為雲林縣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育勝、尤新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進富、鄒本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秀蘭、張桂華、張毓倫、朱玲秀、陳耀川、盧榮富、塗碧蕙、朱淑楨、陳淑惠、吳宏國、賴永義、林尚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正榮、羅文松、石蕙宜、賴容裕、林征夫、李宗得、柯添盛、蔡和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劉博晃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五日

任命蕭英文、許力仁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曹媄琳、黃文萱、謝龍潭、黃香琳、陳汶淵、陳俊昌、柯弘玟、曾旭鴻、張希次、黃民昇、李偉順、楊永連、朱錦雄、黃華龍、陳泰吾、甘家瑞、林明輝、高昆義、鄭弘傑、盧士偉、鍾逸韋、吳坤賢、王佑元、葉俊毅、陳啟憲、陳錫怡、林興祥、趙森軒、翁敏中、莊明軒、林訓正、楊晉芳、林棕營、周清華、楊恩駒、陳忠德、張力允、葛偉治、蘇明偉、張巍耀、陳又新、吳忠達、林舜傑、王斌弘、吳寧全、蔡智成、黃士桓、潘盈存、吳正倫、方聖欽、沈肇宏、柯志明、廖文煒、李靜宜、張勝傑、洪志明、陳游峰、蔡明哲、胡泳樺、吳宗岳、傅仁宗、郭俊宏、曾仁青、李嘉豪、郭乃誠、金煥宗、康健財、周泰宏、陳鴻源、張恁銍、李政達、林志興、高嘉懋、溫理昭、葉宏國、施志龍、顏文煌、盧義正、王聰華、劉宥均、楊仁宏、李煜翔、林弘崧、王保祥、姚傑士、吳秉諺、王信杰、謝宜樺、戴源宏、鄧廣華、王鉦詠、黃皓東、蘇偉誠、張家豪、黃子原、陳國政、范志成、陳弘康、許家銘、曾昶坤、張陸強、陳家弘、吳嘉榮、謝政宏、陳勇志、徐建豐、葉威宏、李旺錫、黃金本、巫政億、莊文江、楊昌元、楊文斌、梁哲維、蔡榮福、龔嘉成、王宗信、陳新展、朱春成、高清益、洪晴泉、宋啟明、曾本振、陳安邦、張海潤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

任命李秀金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莊進國為經濟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宗權、黃素貞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王成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德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廖本堡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英夫為彰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孝琨為澎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詹統光為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邵文淼為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張致中為嘉義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丹江為嘉義榮民醫院簡任第十二職等院長,鄭錦翔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醫務行政室主任,劉俊鵬為簡任第十職等心臟內科主任,王志生為簡任第十職等一般病理科主任,林進清、張繼森為臺中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主治醫師,楊安航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超顯微及分子病理科主任,陳長齡為簡任第十職等皮膚診斷科主任,林植培為簡任第十職等一般檢驗科主任,林懷正為簡任第十職等主治醫師,歐樂君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盧瑞華為竹東榮民醫院簡任第十職等胸腔外科主任,尹西雲為簡任第十職等婦產科主任,簡熠東為灣橋榮民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牙科主任,李天行為員山榮民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內科主任,何新發為簡任第十職等牙科主任。
派李自斌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崎工廠簡派第十職等副廠長,楊惠青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簡派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李正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蔡明叡為銓敘部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謝業鈿為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宛慈、蔡媖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沈常、尹開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瑞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政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夏 兆、馮惠平、王建凱、曾忠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湛麗珍、李瑞玲、范煥南、林惠珠、謝東益、汪鳳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珠、葉翩翩、蕭舒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如、朱正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偉中、劉瑞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義芳、沈昭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

任命洪慶藩、莊天送、葉長茂、呂世忠、莊振嚴、李智源、丘應德為警正三階警察官。
任命黃國欽、蔡佳璋、任永信、葉上嘉、王志成、林政賢、藍峰國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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