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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8月16日
號次:第635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四日
任命林永堅為高雄市政府副市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四日
任命郭豊鈐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天牧為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麗珠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鄒幼涵為財政部金融局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統計主任,唐銘讚為關稅總局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主任,韋蕙蘭為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主任。
任命林能中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吳文雅為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楊景德為水利處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謝世傑為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陳清茂為第八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蔡正男為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
任命謝正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媛淇、林逸舒、陳懷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喬元、黃如舜、鍾家蓁、張韻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國順、徐立昌、張國輝、陳健豐、謝清復、洪盛毅、鄭春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錦銘、王清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四日
任命王英寬、陸幽延、李東寧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陳旭光、黃妙吉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八日
特派賴源河為八十九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八日
任命陳慶財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王光祥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楊明祥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谷萬平為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李寶滇、邱賜聰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王曼肇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周源卿、沈 禮、蘇明峰、王嵩峯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曾東澤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倪茂盛、尹學禮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丁 鯤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陳慧萍、吳進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玲、李丹華、王慧麗、陳淑桂、黃麗芬、范麗君、陳昆城、楊謦鳳、陳秀琴、段聖彥、于台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臧逸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九日
任命馬紹章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翁振明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蕭終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黃天祥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林雲龍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邱太銘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
任命錢士中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旭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李忠正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謝銀沙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盧坤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蔡祈賢為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委員,翁愛珠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葉琇珠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薛飛源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派王秋土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派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彭台臨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楊輝章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許順興為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鄭健中為立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陳和記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張紫雲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孫繼威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翁正成為審計部福建省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鐘慶雲為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
任命吳武久、楊瑞徵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藍坤玉、翁孝武、黃伯煇、林純帆、周明進、楊新姍、葉英秋、林建隆、蔡永豐、林春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盈達、田淑萍、陳挺芳、張麗雲、李麗玉、江玉琴、張兆良、胡中和、陳立蓉、楊燕蘋、王偉傑、黃騰緯、吳政哲、吳怡珍、許媺琇、范昌漢、李輔仁、莊明月、鄭雅薇、翁彥怡、高文玲、沈堅德、李美珠、胡瑞庭、秦志輝、蕭曉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俊欣、鄭 仲、曾清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立和、鄒伯林、林淑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辛平國、羅鳳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智倫、莊明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泉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惠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光新、曾國銘、梁秋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伃、施佩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韓元璞、李台生、汪南龍、蔡國興、張志盟、李鐘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艷芬、黃怡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嘉苓、鄧進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中道、張維茹、張穎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旗昌、王文榮、陳春香、吳秀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九日
任命呂瑞慶、廖淇彬、洪偉民、沈儀昌、林玨伶、王家慶、羅丁仁、簡凱奇、李佩玲、施雅純、陳姿伶、趙祐詩、邱國禎、吳柏翰、呂鴻隆、楊育豪、莊獻德、張典銘、林信富、吳正義、黃文玲、林君美、侯家雄、楊士興、彭意崴、鄭世裕、顧明義、趙坤茹、郭豐裕、陳佐萌、黃建哲、蘇益平、陳平洲、賴哲祥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