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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7月26日
號次:第635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
任命王海濱為駐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建業為駐諾魯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銘政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常以立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李秀子、謝其旺、秦震宇、蔡文喜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朱順祥為國立陽明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彭合營為經濟部水利處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蔡生平為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派胡湘麟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權理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曹再華為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鮑正鋼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黃健良、黃志芳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林素貞為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孫碧霞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清香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高雄市政府副市長李登木已准退休,社會局局長陳 菊、工務局局長許瑞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任命蘇麗瓊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吳孟德為工務局局長。
任命李瓊慧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楊瑞隆、謝秀娥、林郁潔、鄭義仲、蘇輝煌、陳贊文、王小麗、高秀美、黃吳鳳珍、郭玲琳、雷世謙、黃麗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長鋒、陳克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麗琴、莊桂梅、張錦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佑仁、蘇孝昌、李阿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崇仁、夏德瑛、林建宏、張尹凡、林憲雄、黃欽威、薛琇方、劉亞伯、吳靜淑、吳佩珊、鄭積慧、李政道、許志新、方詩元、徐焜彥、王碧琚、楊淑瑛、林美利、謝淑妙、陳滄禾、黃秀斷、溫美芳、陳錦鳳、張幗芳、薛月枝、王麗娟、劉德鴻、鄭楚麗、黃琦琇、蔡瑜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玉玟、吳俊賢、連偉成、吳先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明卿、林秀娟、劉興炆、賀豫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夢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容儀、邱淑卿、吳津村、孫士峯、陳 誼、羅國男、黃國禎、陳勝全、吳宗寶、許朝欽、黃雪嬌、倪蕙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隨興、張瑞華、蔡麗琴、吳秋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喻桂蘭、李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素汝、曾啟清、蔡天富、羅金珠、朱玫瑰、鄭仁宗、鄭文婷、林勇作、王正一、林玲如、溫志芳、邱天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健民、曾臺山、陳朝金、簡國政、洪天佑、邱錦正為薦任公務人員,劉家錫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八日
任命賈戰平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和記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麗明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黃淑清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蔡榮桐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林瑞廷為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蔡得雄為高雄市政府國民住宅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莊順源為建設局市場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李高木為臺南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梁文政、劉亞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春蘭、王昆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玉蟬、邱瑞屏、郭千蜜、黃源致、詹淑櫻、朱啟華、王斐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八日
任命陳家慶、黃國俊、廖宜冠、張文彬、林義雄、林冠宏、吳庭碩、侯正鴻、呂正男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
任命陳錦煌為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劉彥麟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黃中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鄭世榮為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陳鎮自為司法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許耿地為法制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劉昊洲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彭忠義為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劉錦章為秘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旗良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張萬全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李雪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鄧陽僖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羅傳賢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張惠元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張景舜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黃素惠為公報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叡輝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許正順、葉麗霞、呂永福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蔡翁金針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許宗和、蕭忠仁、林恩山、余來炎、周占春、洪曉能、王麗莉、莊明彰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施俊堯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李文雄為臺中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劉連星、黃永泉、陳嘉雄、吳重政、古金男為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吳火川、林榮龍、林照明、童有德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康應龍、陳憲智、趙春碧、廖柏基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戴勝利、楊省三為臺南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茆臺雲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楊子莊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王惠一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袁靜文、莊俊華、李素靖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陳吉雄為高雄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高金枝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郭雅美、王光照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黃壽燕、蕭權閔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魏式璧、陳真真、徐文祥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陳順利為高雄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周弘憲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文德、李美雲、毛逢源、陳榮雄、李益忠、鄭淑仁、沈文禧、郭素美、陳木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