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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7月05日
號次:第634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特派李光雄為八十九年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任命陳興星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社工部主任,謝忠焚為簡任第十職等資材室主任,陳金德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綜合診療部副主任,徐元龍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劉達麗為國立臺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護理部主任。
任命黃雪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趙錦蓮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瑞弘、廖麗娟、蔡明吟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子文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吳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悅茵、賴怡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哲禎、廖次芬、王麗英、歐成器、陳俞豪、謝雅惠、賴劍毅、林秀妙、楊智勝、李明鴻、廖學應、陳鳳嬌、李梅芬、吳麗蘋、周秋菊、賴瓊珠、陳惠鈴、孫辟嶼、蔡伸蔚、陳慧卿、高漢廷、高惠美、鄭秀美、陳玉果、杜孟珍、陳麗玲、彭振文、鄧瑞雲、劉建台、陳一素、王月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拯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掌傳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容、李琇津、劉麗珍、洪雪娥、李素杏、薛士弘、陳俊雄、周淑嬌、楊韻蓉、謝玉霞、李毓璱、葉明源、郭昇彥、張鈞雄、鄭仁福、黃子芬、林俊民、蘇啟祥、廖育瑋、林綺莉、吳 昀、蔡依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榮人、王怡智、王竣令、梁程超、楊紹佑、林建宇、王國川、簡迺娟、吳俊昇、張文君、陳美州、陳建仲、楊永立、王麗潔、黃裕智、洪佩瑩、連琬菁、韓誠一、陳在昕、黃于珍、張必正、李靜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鴻誠、林乾宏、鍾宗穎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任命黃慶隆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戴章洲、洪惠冠、陳清和、陳國棟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黃錦能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邱瑞禎為新竹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鄭 萬、汪天寶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承志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長琴為新竹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周駿台為苗栗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陽能為基隆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賴俊哲為嘉義市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心寧為嘉義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何宗波為臺北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黃靖方為雲林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美燕、廖淑惠、張安全、魏幼偉、陳平松、劉徽源、葉正時、謝錦銓、洪漢琮、丁 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國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任命歐俊男、嚴培衛、洪榮鄉、楊明益、阮俊杰、賴健種、謝志明為警正三階警察官,羅晉銘、徐志宏、王明正、陳巨顯、曾翊甫、趙明雪、洪瓊絨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葉金鳳、邱義仁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曾榮振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特派陳定南、李旺臺、紀鎮南、廖學興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任命賴政雄為花蓮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任命范姜群生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呂美滿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陳文宗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楊枬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黎萬益為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黃阿芳、王孝婉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林清泉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建文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顯仁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派韋勝雄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吳水源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蔡美娜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林茂雄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蘇裕昌為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陳玉琛為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劉秉仁、陳連勝為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蕭宗堯、卓連進、余秀玲、楊秀吉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賴建興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楊百島為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羅傳賢、陳志寬、姜振中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謝小韞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鍾修賢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國禎為簡任第十職等編譯,黃介山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洪振坤、許劍英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林秀夫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陳東誥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
任命林輝煌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劉壽嵩、王淑滿、林瑞斌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周盈文、黃雅惠、王詠寰、金學坪、熊志強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彭松江、毛崑山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蔡明宏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陳國成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吳惠郁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謝說容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盧江陽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姚勳昌、黃龍忠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陳珍如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彭振湘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莊崑山、林紀元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戴見草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林秀鳳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劉 籐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宗仁為國家文官培訓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唐進彥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吳明宗為簡任第十職等審計,蔡金龍為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羅啟維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古鎮清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黃晴文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溫振琴、李建雄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謝尚能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基本、溫先慧、翁美芳、張良興、饒嘉博、林清強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趙敏聰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徐永燦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大吉為基隆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侯桂森為嘉義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威中、劉韋利、吳明美、詹韻仙、楊慶美、劉文治、蔡次芸、林春秀、張麗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俊元、張明基、王連興、鄭雅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素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建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振國、林淑娟、李以德、李淑敏、葛婉如、張國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秋惠、陳珍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龍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安寶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明蘭、燕并茂、劉勇成、袁明暐、王文龍、尤開民、葉財旺、郭文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智家、郭秋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瑞蓮、何麗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慧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段台蓮、劉宜玲、李梅珍、楊江馥、莊瑞芳、張文彥、張仁光、劉滿田、蘇靖雅、林美惠、許志銘、吳燕薇、湯惠媄、張峰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蓉香、楊淑蓉、黃久珊、蕭玉蘭、李翠琴、蔡惠琴為薦任公務人員,羅名湖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吳宇宙、江忠勝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唐 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