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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5月05日 號次:第633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任命林玉春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黃明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曹宏成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榮吉、林達三、蘇富泉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孫志鵬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秋桂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趙肇建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張金鏘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周居讚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孫永泰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倪茂盛、唐發泰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徐瑞祥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金士先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何雲光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范振寶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洪雲霖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廖慶弘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中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兼組主任,吳念豫為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李繼該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巫義政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胡漢城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莊錫濱、汪 琦、葉炳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春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林海明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總務處處長,曾主戶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利憲治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兼副廳長,蕭瑞泳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進業為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張慶雲、曾孝義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派林 瓊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桂美、王幼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軒銳、陳志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 扁、黃銘志、雷淑芬、吳寬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子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惟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珮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麗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碧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瓊芳、許湘臣、黃月芬、劉淑卿、梁銘旺、強美娟、孫鳳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展勳、朱國財、張浩煜、黃美雀、施淳文、羅淑惠、江坤鐘、王月娥、楊美惠、李麗瑛、洪金男、蔡素珍、吳建謀、邱煥榮、陳椿茂、林朝恭、黃昭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惠民、陳靜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俊斌、蔡高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任命徐俊宏、李德成、張雅茹、陳羿君、黃嘉男、黃一恭、劉祥民、楊超鈞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一日

教育部政務次長吳清基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一日

特派吳豐山、王清峰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日

任命秦 俊、宋啟六、沈勤文、袁嘉慧、林忠憲、周勝裕、王元宏、楊至祥、李掄生、程念慈、李心育、黃至忻、陳政一、林世旻、丁士中、吳台珍、李育光、蕭德英、崔麗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永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文檠、石馬祥、許美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陸夢驊、關昭賢、張維塘、莊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日

任命簡培哲、王孜銘、朱正吉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日

任命陳毓賢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章立言為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派左大晶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金滄為臺中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于素林、詹逸忠為基隆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宗富、宋蘋珍、梁秀蓉、葉淑芳、黃寶芳、張玉聲、李佩蓉、黃惠文、莊裕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昌喜、童香蘭、李邦興、黃添丁、李德康、黃崑鑫、吳錦雲、劉永上、顏春雄、李文賢、陳森山、曾昭尚、吳綿熙、郭清基、李開萬、辜瑞雲、李文林、沈千鈺、陳美足、王麗安、張羨媛、洪美月、洪淑娟、黃富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碧霞、陳水賓、葉蒼民、林永桓、朱芸芳、倪明樑、王泰濱、陳慧英、林大為、楊淑蕙、余鐵雄、吳麗雪、吳國偉、周大堯、廖文賢、許振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新和、葉勝郎、蘇美讚、何永都、蕭柏勳、張 帆、李麗華、莊宗業、王素秋、莊凱雯、林月里、黃陽明、田芷菁、周瑞金、陳勇良、連麗娜、施照輝、蘇浩聰、林勇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熊俊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永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美月、陳玉昇、葉裕祥、林昌錦、尹秀蘭、尤美珍、張文旭、李慧珍、曹常開、林國華、陳金鐘、楊秀華、陳金隆、葉明通、何婉華、燕慧珍、陳惠珠、時國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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