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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1月19日
號次:第631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七日
特派翁岳生為中華民國慶賀瓜地馬拉共和國新任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外交部部長 程建人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一日
任命陳秋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育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美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俊明、王美珠、王小星、溫浩鑫、鄭淑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凌漢、蔡一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大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嫈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 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敏利、李孔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玉梅、熊臺鳳、葉錦義、王 萍、南秋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德政、林清雄、楊盛來、陳光雄、蔡蕙萍、薛清欽、陳峰松、余清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尚權、王景平、湯國廷、黃慶霖、魏淑婷、張淑娥、謝育真、楊詩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
任命趙台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邵良正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陳雲南、王昱之、王秀灑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蔡茂松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謝英民、郭弘佑、鄭龍照、陳維練、覃正祥、李金定、周誠南、鍾鳳玲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朝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朱朝亮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王寧懷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許仲瑩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蔡瑞宗、黃柏齡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翁宏在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邢泰釗、張文政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郭和堯為簡任第十職等書記官長,朱兆民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侯千姬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王添盛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孫進興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薛雅尹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陳玉珍、李清友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壽勤偉、黃怡瑞、田永琴、陳玟娟、施雅桂、駱冀耕、黃姿婷、鄭書琴、楊明箴、黃惠鈴、詹君惠、劉啟冬、林玲玉、張文賓、黃小蘭、林存越、徐新峰、林素麗、蔣健保、姚武雄、林龍通、王晶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穗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松吉、洪輝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永俊、莊根深、王詔民、黃錦華、莊坤山、李三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