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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10月05日
號次:第642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交通部政務次長賀陳旦已准辭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陵三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任命林陵三為交通部政務次長,郭清江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特任蘇振平為審計部審計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任命李俊俋為嘉義市政府副市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任命林鳳池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梅影、黃瑞成、顏杏芬、陳明賢、方翠娟、蕭 銀、吳穎福、劉錫山、周淑玲、沈永健、林志信、葉芊均、高詠棠、張薽文、蔡淑英、游祥欽、簡淑媛、陳姿云、黃姿瑛、楊大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