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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12月05日 號次:第643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任命黃勝義為高雄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張光志為彰化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美櫻、洪文潔、潘英美、陳守貞、潘鴻冀、簡秋貴、吳仁祥、林憲谷、楊順德、黃銘巖、蕭碧桃、蔡銘桃、賴麗香、呂志忠、韓乃斌、王文正、王志綱、陳東信、黃美惠、歐品瑜、黃惠瑜、劉月雲、劉志杰、傅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永信、林建宏、張淑娟、張雅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明、莊靜怡、蔡明秋、陳純青、張翠珍、林幸諸、葉麗琴、劉芳君、洪玲、林雅玲、林文生、劉瑞鏜、陳筑音、張嘉今、郭芳美、吳縈絨、卓惠苓、黃琬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任命游輝鎮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任命伍家志為交通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式武、劉學銚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委員,錢世英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委員,覺安慈仁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委員。
任命薛文俊為僑務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武忠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山內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郭芳煜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陳進德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姜貴昌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劉惟宗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蔡國禎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潘子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文祺、何天梁、姚瑞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嘉君、王仲豪、翁壹姿、鮑海妮、曲鳳翔、張伸彰、陳勵勤、蔡幸君、劉育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文志、羅敏蓉、陳信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麗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惠雯、夏基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佩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松延、李蕙米、陳麗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光賢、王崇武、張峻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群彬、林錫堅、楊喜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世鏹、葉錦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淑慧、徐世賓、蘇士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任命葉維銓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 瑞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美瑢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孟雄為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分處長,吳旭東為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志成為水利處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劉春明為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派張兆麟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張武訓為南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許峻連、林家弘、林裕泰、蕭健雄、蘇細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妙秋、陳怡均、羅立潔、許惠玲、黃玲娥、林姿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佩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培鉅、蘇淑芬、賴淑櫻、高惠珍、林麗雪、謝弘斌、陳健欽、邱建華、洪東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倩玉、洪禎佑、翁惠虹、于宜民、范仁坤、蔣敏玲、劉嘉鳳、詹政道、陳淑娟、陳麗芳、陳秀宜、林秀美、邱淑惠、謝慧燕、邵小玲、黃玉玲、吳宗謙、簡雅惠、王鈺惠、陳婉婷、邵美玲、王俊龍、陳忠男、鄭瓊敏、鄭淑芬、楊美琴、吳佳燕、洪明琨、張瑞蘭、陳俊宏、蔡玉慧、謝永宏、梁益桄、林玄理、曾品杰、許天貴、林春錦、盧家慧、鍾啟椿、許蕙芳、謝淑敏、林容如、楊素株、李靜麗、呂玉秀、郭倩汝、李懿純、袁士哲、馬明君、陳怡如、楊秀純、詹慶忠、王貴瑩、康美華、連敏貝、張慈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龐聲瑀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任命莫懷祖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郭庭興、王志龍、蔡佩堯、蘇泓維、蔡順孝、朱榮聰、陳松斌、黃至君、謝俊義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江育皇、黃耿崧、王藍竹、劉日祥、邱登科、歐都焜、楊明廣、郭世雄、李政勳、黃雯雀、邱昭諺、羅錦盛、洪榮江、江讚生、張明德、林毓鉉、陳榮吉、徐健義、邱有煥、王東基、陳銀富、林金量、鄭鴻盈、陳彥銘、王聖凱、洪太郎、周進達、石博文、顏登教、林國良、蘇溫清、毛國昌、林淵賢、王宗誠、洪慶森、黃國、毛奇揚、林慶霖、邱雁鈴、陳振賢、陳春生、陳國生、林聖庸、姜俊男、簡銘柱、許明城、許志文、吳宏仁、王俊福、邵珮茂、邱國威、黃坤炎、邱黃惠山、蘇照明、巫金台、林正斌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明璋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任命陳麗玲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沈素蘭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林三貴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田正民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編譯。
任命周來志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謝惠元為考試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楊彩霞、吳玲芳、黃明寬、洪永治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兆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應璋、張佑泟、張淑媚、倪昊白、蕭毓良、黃士峰、楊坤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利秀蘭、李佳昀、李建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漢湘、馬維揚、林政良、曾慶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榮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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