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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5月17日
號次:第646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
任命李芳成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王國然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回部辦事,陳杉林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廖世傑為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廖東周為駐多米尼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蔡孟宏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陶文隆為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施議渾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吳佩修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管高岳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秀蓮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張肖龍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鄭國藩、薛東慶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慶祥為經濟部水利處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張振猷、楊江波、陳燦德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劉夢麟為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簡昭群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
任命林裕欽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淑娟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紀和安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秀梅為新聞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榮訓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蕭博仁為高雄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文聲為桃園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邱雲儀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李耿南、陸文毅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黃銘銓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蔡文麟、曾煥卿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勝三為嘉義縣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徐樹華、牛正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淑君、林凌瑋、陳秋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春曦、賴芬美、許麗華、莊秀鳳、蕭欣慧、李璧青、陳月蘭、吳桂桃、陳櫻蘭、吳秀鳳、呂春嘪、蔡明玉、張榮國、許秀香、吳性音、林玉連、李秋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秧、張瑞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俊彥、林義正、張通傑、林建智、黃春英、曾協助、張欽雄、陳達三、賴美齡、阮楨鈞、張順焜、劉榮裕、林麗華、蔡春月、蔡惠卿、蘇棟榮、李麗珠、朱阮芬、黃瓈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錦標、杜羅芬、梁建綱、蔡端容、賴怡蒨、范麗雯、何振協、蔡貴香、賴雲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蘭、洪明金、章菊芬、梁瀞文、陳惠玲、鄭春惠、李文忠、傅國銘、陳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淑惠、周肅玲、歐陽明、蘇羅碧玉、洪坤正、沈志明、成彬源、胡清枝、洪麗卿、王翠瑩、翁祥彌、徐瑞雪、陳月華、徐玉萍、丁永旭、吳望亨、古淑爰、黃瓊玉、姜愛珠、陳其南、饒翠華、吳建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映蓉、楊蘭慧、賴淑敏、蔡明華、洪淑珍、劉進發、黃麗嬌、郭貴惠、王秋月、郭聖文、莊忠倉、莊訓庭、杜冬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建池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
任命蔣瑞堂、李昂謙、戴嘉宏、陳威霖、李俊展、陳俊秀、蔡政龍、蔡家倫、李文德、黃翊寧、許逸章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