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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5月02日
號次:第639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日
特派蔡政文為九十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航海人員考試、第一次船舶電信人員考試、第一次漁船船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特派許水德為九十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日
任命張祖恩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日
任命林為記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世仰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王育群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春燕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蔡黎薇、莊政美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葉騰瑞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陳孟瑩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蔡烱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魏新國、郭松濤、連正義、吳秀美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李錦樑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郭同奇、蔡王金全為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張浴美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吳上康、丁振昌、王浦傑、顏基典、曾平杉為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姜素娥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林文舟、劉介中、帥嘉寶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林茂通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劉祥墩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李玉卿、洪英花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陳玉完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王靜秋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何清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羅心芳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戴敏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樹長、馬 萍、郭湘娃、楊慈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孟修、林 貴、張鳳桂、張偉齡、宋彩霞、陳莉芸、高建生、邵蓓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鈴柱、王榮坤、羅金珠、陳美理、莊仁正、許龍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美鳳、胡彩雪、張淑娟、彭玉鏡、林麗華、吳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
任命藍智民為外交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四日
任命侯建文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葉肇華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峻銘為電信總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其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李惠鈞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商景全、金筱輝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占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朱嘉義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樹湘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新麟為榮民製藥廠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廠長,秦克明為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趙中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王頌堯為八德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葉在中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地下鐵路施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陳培安為臺北捷運第二施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A廖萬里為環保專業施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潘瑞琴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李貳連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郭慧敏、李國興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黃英豪、廖耀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耀勳、林 貞、陳文德、黃子彬、鄒瑞珍、林子清、張淑賢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邱紹清、廖朝賢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林耀源、朱海鵬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蕭彩鳳、陳嘉麟、呂玲香、藍敏全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葉 瑩為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雨新、劉秉仁、陳連勝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范國洋為臺中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派蔡文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派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洪雲霖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蘇媛瓊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統計主任,林聰敏為立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馮田琪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統計主任。
任命李永成為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蔡碧雲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沈秀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文建、余曉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憲昌、簡素端、張有忠、張耀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淑貞、方麗絲、楊瑞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陽莉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麗嬌、何叔權、黃美琪、阮鳳蘭、黃銀來、王淑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武文、陳文進、潘恒雄、胡金華、徐莉莉、巫清煌、林勝雄、賴松永、黃銘清、鄭瑞慶、陳源興、邵明成、林萬雄、許英華、郭泰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美玲、鄭裕、張淑蓮、謝俊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明欽、陳利傑、陳炳鍾、林麗玉、李秀美、黃嘉菊、姜慧麗、蔡玲鎂、柯孟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憶水、吳秀棉、蔡麗雲、黃耀坤、許琴珠、謝秀玲、許碧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甘偉志、林彥宏、辛和宗、柯欣榮、朱培倫、邱昱偉、楊繼統、莊志明、蔡幸真、林育伸、郭順文、鄭乃禎、梁恬綺、王泰儒、王崇怡、吳秉昇、林怡嬋、陳子儀、鄭敏蟬、吳振吉、郭碩宗、康宗斌、呂尹瀚、游慧雯、楊哲魁、吳孟純、林逸君、王鴻蓉、黃士維、許文瓊、蔡力凱、陳玄祥、林盛、簡維宏、黃隆正、鄭懿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正吉、李任能、林弘基、鄭明祈、黃澍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豐奎、曾忠鑑、李丁興、王景豊、錢勝文、劉樹學、徐義雄、吳澄淵、蔡淑婉、陳進生、鍾樹根、羅憶源、黃美霜、蔡日昇、葉天文、葉日興、吳莊淑貞、陳高樓、簡鴻文、許昭儀、劉秋芳、鄭秋琴、吳啟弼、黃金獅、楊火全、黃瑞興、詹佳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芋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四日
任命許再的為警正二階警察官,吳萬恭、游士興、孫立杰、林榮三、蘇輝清、楊宗銘、連志鵬、王聖文、湯明華、歐陽文青、葉瑞紘、石益粮、林正梧、林勝豐、吳朝卿、呂敬文、簡世堂、陳家星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澍民、黃建勳、葉偉德、陳世朋、王景民、張強震、莊啟佑、林茂珍、吳青翰、林順國、黃有福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
任命郭土木為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文雄為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簡錦紅為稅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育成為國立中山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顏泰崇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胡亞棟為臺灣南區氣象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復誠為氣象儀器檢校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曾振發為氣象預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雨我為氣象衛星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嘉純、蕭玉華、蘇振隆、林慧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信一、楊哲維、楊寶麟、廖崇鈞、官秀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月美、江宗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義彰、陳秀蘭、郭相元、莊玉燕、吳秋香、楊銀珠、洪錫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里音、張良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精光、王蘭香、陳正德、尹靖葛、陳喜暖、陳瑞媛、羅玉珠、王雪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誠明、吳玉筍、楊媛甯、秦雪嬌、沈新裕為薦任公務人員,林振宇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任命陳紹意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蕭明毅、唐 中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林幸勳為臺灣高雄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吳賢藏為臺灣高雄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黃榮瑞為臺灣屏東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劉奕順為臺灣雲林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方子傑為臺灣彰化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蔡日昇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金藏為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郭仁傑、陳品秀、林德圍、顏立德、吳瓊玉、陳泉榮、秦慧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建宏、曹俊明、陳逸銘、邱舜禾、林麗惢、許慈健、周瑞璋、陳俊成、李政哲、王麗芳、易繼湘、劉育麟、李恆傑、熊健仲、張弘毅、孟令敏、梁堂華、鄭嘉駒、周美珍、賴新發、陳書德、林明輝、簡豐育、林俊雄、湯德光、劉家榮、林聖智、蔡耀毅、盂陳勝、溫燦鴻、陳俊翰、王惠群、吳乙山、林家舜、李宗潔、周士楨、劉新邦、田日洸、朱治國、周威秀、王進昇、朱忠政、謝在富、張進明、林錦余、蔡裕中、趙嘉璿、林展慶、伍孟輝、趙成儀、鄭昭欣、吳勝芳、陳秀銘、姜雲霄、許俊輝、鄧思源、陳德鴻、余國呈、廖耀勛、鄭志銘、溫俊雄、陳耀輝、蔡逢時、林進宏、蘇俊達、周至誠、陳憲炎、儲正強、李孟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