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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2月27日
號次:第638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六日
任命紀水上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張中權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鄭增銅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張學明為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陳國全、羅正平為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陳新慶、郭振昌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
任命蔡是民、張金成、張忠民為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楊肅池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胡華泰、潘世光、溫禎德、黃建基、許經昌、許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 鎔、薛秀琴、涂月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武正、陳俊源、張中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淑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幸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幸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慧潤、高嘉穗、洪采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伯宏、溫啟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瓊萩、田家峯、張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徐華芳、溫榮聰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許秀桃、郭濬鉞、翁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俊耀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九日
任命莊敏男為臺灣省諮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湯儒礪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鄭子明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炳仁為福建省金門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慶雄為臺中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呂英俊、陳元勳、趙令熙、周勝男、劉聯桂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彭啟獻、陳良義、謝志明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佳鈞為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朱志玲、張 瑾、劉志彬、李忠敏、鐘雅慧、賴炳冬、莊琇媛、陳明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清安、林瀛光、黃敏賢、陳福慶、黃士誠、林楨坤、商年智、陳俊仁、簡文鏜、楊基郁、黃進富、蔡秀旻、陳明宣、黃漢章、李明秋、林榮泉、林永哲、周清郎、王博鴻、沈芳林、林天照、陳惠雯、劉致芬、鄭倉瑋、尹維屏、張裕原、黃紹明、黃素錦、張宗福、張簡世玉、楊金雄、王棟樑、黃淑華、林柏樹、藍瑞、方慰親、蔡文欽、許金全、孔繁鍾、林敏傑、汪士閔、陳淑華、楊正議、吳宜柔、王黃宗、陳英豪、王保鍵、楊明富、曾啟銘、陳宗彬、陳碧鑾、吳文旺、黃聯對、黃榮炫、薛文堂、郭永煌、陳玟吟、鄭文柱、王正超、吳國榮、陳宗德、許啟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鴻維、吳俊賢、黃偉卓、邱立祥、邱信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淑媛、謝佳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日
任命吳登銓、黃適卓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日
任命盧俊生為國民大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陳光照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吳靜如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傅還然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顏哲傑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莊慈興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施建矗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余騰芳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劉錦章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莊振輝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許水龍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林鴻柱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趙弘靜、宋棋超、方清風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余瑞月、王元廷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劉彥麟為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黃中科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金允成為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侯竹群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鄭世榮為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周珊英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孟曉東為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薛 誠為國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陳正玲、江美容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呂丹玉、鄭小康、張 蘭、蕭艿菁、陳駿璧、高明哲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邱森樟、簡清忠為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葉居正、林勝木為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黃科瑜、李春昌為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戴見草、蘇秋津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賈志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巧玲、王明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陽弘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運漢、李國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宏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淡如、曾玉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瑞柳、陳建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昭明、曾美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娟秀、葉瑞華、林砡如、周永敏、黃淑貞、吳淑玲、杜家興、楊子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明仁、蔡美玲、黃坤源、康耿章、李金雄、劉勝淵、簡文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錫忠、楊國成、吳治雄、蔡明哲、陳碧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惠、謝佳君、洪曉嵐、徐治正、尤筱潔、江金滿、劉金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格、羅寶財、刁克俊、雷碧珠、姜鳳蘭、林裕榮、陳竣榮、江麗英、邱貴美、余依穎、蔣耀東、朱明君、汪雪華、林文琼、陳小玲、黃慶文、劉昌理、白植杰、何麗玉、林照子、陳茂林、謝其鈞、張啟湖、洪順得、何建信、沈鴻鈞、吳麗雲、王忠信、羅安妮、黃素卿、顏金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芳、蔡宗原、楊靜宜、周愛萍、黃信陽、王秀雨、林雪雅、陳政宏、蘇惠美、賴水旺、吳淑婷、黃玲瑛、賴政吉、劉丁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輝、吳光瀅、張延瑞、王月琴、周經華、林淑玲、廖秋芬、林傳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泓堯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日
任命陳允通、呂奇朋、張照和、林碩德、邱子雄、林坤煌、李榮裕、田辛泉、李獻琳、李俊龍、黃承先、徐世中、阮朝榮、莊岑崇、吳友鎮、尹維淦、劉榜祥、田坤燐、廖華勇、吳志郎、林文彬、靳志揚、曾壬癸、陳培文、鍾啟夫、劉連益、曾威崇、曾悅強、廖鎮興、葉國津、賴雲洲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周以利、蘇洵杰、黃年炎、高明義、黃志明、黃慶傑、徐壬祥、林佑澤、董英賢、劉瑤文、蔡光和、陳鳳正、戴振茂、曾忠華、黃金城、林志政、潘貴山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昌男、陳維國、陳士倫、張書敏、吳國鈞、徐永銅、陳財堃、余志成、邱太寬、陳盛國、鄭世聰、吳金源、林昌文、吳福星、劉政宗、丘念通、彭文正、劉文雄、蘇雯華、何玉嫦、鍾世傑、饒業誠、陳有光、蘇金成、黃京正、徐李清、羅財順、范享達、周佳佑、任子威、蘇永賜、徐榮廷、廖文德、張瑞淞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
特派王全祿為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特派田維新為九十年交通事業郵政、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
任命黃嘉雄、黃肇熙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慶堂、黃三化、葉均菁、林進煌、戴奇煒、袁興華、林素如、徐永連、吳政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曾瑪麗為法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郭淑貞、吳翠鳳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富 瑩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太平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局長。
任命吳賢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子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炳麟、蔡淑懿、陳佈文、張 則、岳吉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家倫、蔡佳臻、鄺冬梅、黃慶齡、郭珀如、賴昭誠、崔冠濠、柯玉潔、余金龍、王國城、陳怡仁、鄒文豪、黃舜平、韓文江、趙玉雯、李易儒、歐陽昕、林欣怡、彭雅芬、方一婷、蔡建和、胡慶璋、王博瀚、林佩欣、李怡芳、牛興華、藍澄玉、何慧君、周昱青、李哲全、郭光泰、潘人榮、葉士源、鄧智元、葉同成、黃能乾、黃淵德、鄭沁綺、施長碧、李彥興、曾旭弘、張料榕、趙廷光、顏家聖、劉斯顥、黃雅堂、柳鴻祥、鄭榮裕、王思蒼、童鶴齡、翁淑娟、張庭禎、蔡宗杰、蔡宜峰、黃苾忻、王英明、劉月卿、陳津甫、朱俊旭、劉正義、林芳永、林川元、陳世欣、郭明正、游惟強、邱鄭斌、陳焜結、林耿弘、余正文、張純吉、劉中龍、賈重利、曾瑞峰、陳永誠、張惠華、黃亮韶、詹光宇、李保旗、魏木樹、王安祿、陳桂榮、劉德旺、周坤堂、蕭體義、范江萬、王翔森、嚴俊峰、薛憲征、游春木、劉 芬、李黎明、房基璋、楊萬盛、林生財、尹華愚、鄧鈞耀、胡發韜、劉維毅、詹燦芳、林壽頤、唐其巍、劉紹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邱國煌、蔡美雲、申明嵋、曾安麗、羅淑棠、顧玉書、李文麗、張寅明、鄭蕙芳、袁國森、陳淑芬、黃錦雄、胡世榮、張淑嫻、周 凌、鄭天寶、吳鳳娜、吳克民、楊台花、李健宏、王福熒、查敏華、秦為邦、羅秀琴、林明吉、葉招寶、張炳煌、劉臺玲、閻其韜、任一意、劉明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
任命鍾桐生、邊子光為警監二階警察官,林福安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趙俊堯、陳信祥、鄭鐘楠、林鎮山、許招花、楊春祥、莊信義、廖寶全、柯志明、陳民宏、林耿民、陳澤民、陳仁榮、陳茂裕、簡政明、林 國、施俊仲、陳志旺、蔡世英、莊錫川、李錦城、林義雄、柯信德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蘇忠川、林明榮、吳國增、陳上福、楊正義、陳筆聰、楊清鏗、劉醇宗、郭文雄、陳冠良、陳正坤、李保寬、陳中節、連中賓、邱嘉欽、孫淑鈞、曾志雲、張凱生、王石源、薛由杰、陳振慶、黃東田、邱震方、黃清安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文正、徐福源、王清榮、陳秀芳、洪添財、李育松、洪育裕、吳明忠、顏福、毛瑞琤、馬順武、潘珍玉、曾文斌、尤忠義、馬超群、黃金發、黃惠美、莊惠棻、潘一經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二日
任命邱榮男為外交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張北齊為駐賴比瑞亞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孟鐵軍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郭茂隆為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王鉑波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宗文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宋宗儀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陳良義、呂英俊、趙令熙為臺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黃能堂為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黃符寧、鄭冠生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黃一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永岳、蔡震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麗華、王正榮、何財泉、李憶屏、王理、戴曜坤、倪秀蓮、劉 雲、蔡鴻龍、陳進昌、蔡百毓、鄒宛臻、杜碧玉、呂芳川、陳英川、陳添郎、沈武重、王欽賢、陳榮龍、陳德男、曾進芳、陳惠堅、謝明德、黃福籐、許青戶、陳明忠、陳炳森、沈先進、莊雅惠、王玉珍、洪煥彬、王梅南、楊國威、李宏志、鄭啟龍、蔡育霖、張嘉宏、鐘常菁、邱耀德、劉照璋、方武山、邱永松、許淑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玉、黃于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榮彥、林文玉、蔡翊新、王禎麒、林至芃、陳淑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甄國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裕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一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娟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火炎、高平洲、林淑慧、王宏瑞、曾郁惠、張謙耀、林淑敏、黃添興為薦任公務人員,林靖雲、嚴子豪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