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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4月04日
號次:第639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七日
任命洪世仁、陳佐國、林美珠、林燕玲、張慧玲、謝德永、楊肅圭、張修慈、李肇烜、許建中、李建德、顏肇輝、葉淑芳、許南華、許世英、陳振甫、楊吉林、劉炫煌、陳錦惠、蔡雪姮、蕭慶彰、劉文波、黃琦彥、蔡明舜、吳晉儀、李禎祥、朱英濱、曾鎥鎣、劉德種、王寵能、高素貞、林忠雄、張琦德、洪和昌、蘇 珍、葉淑儀、陳堅榮、唐雅慧、葉怡敏、李立誠、陳龍珠、黃勤枝、白玠臻、林聖隆、王秀梅、陳建宗、蔡昇甫、黃鈺婷、許家郎、陳俊宇、陳增邦、胡榮富、徐志宏、侯信逸、楊劍銘、林春吟、謝清風、蘇珍蓉、歐人豪、劉志謙、張煜琳、張麗慧、江季真、梁文綺、余雅芳、黃士昌、李維人、王益翔、林建良、錢文傑、陳如芬、林孟君、許峰健、賀長青、施乃元、李穎昌、謝文徨、紀桂尚、張國雄、游輝淵、陳嘉琳、張修銘、鄭超明、陳志忠、簡必琦、陳聰仁、王維崇、陳兆年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
任命卓文淮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楨華、楊嘉陵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尉濤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楊家駿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許淑幸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簡博機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鄭介眉、張淑靜、邱雲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秀華、楊錫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龍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錦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盛 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來春、林淑惠、陳宜芳、夏采蓮、吳淑智、羅翠媚、王海泉、黃金貴、陳寬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惠珍、陳滿枝、鄭永河、林碧卿、黃啟東、趙立言、葉淑鳳、范春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櫻、林素戀、陳靖邦、鍾芬芳、何文勝、劉紹得、黃政雄、羅茂彬、姚玉祥、許慶昌、白兆廉、郭義德、吳連福、林坤志、簡清溪、徐錦輝、楊文鐘、林正琪、謝慶興、潘忠和、張榮參、莊清鑅、王慶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國安、陳政義、陳順興、林松彬、蔣源利、柯靜華、藍建次、張坤松、許篤成、馬景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焦秀芬、何秀汩、翁豔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美、董玉琴、劉煥村、熊 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秀杏、蔣月珠、李璟岳、施翠娟、張明珠、陳武志、李櫻月、張松貴、林麗華、蘇淑明、曾金盆、李朝富、楊熊芳、味興甲、謝明鎮、詹珍櫻、王碧蓮、張承愈、王志雄、蔡明發、朱嘉宏、林義欽、楊曼莉、劉民章、宋清雲、洪吉見、徐美珠、江瑞萍、莊金蓮、董雅華、簡新智、林淑珍、張坤源、黃仁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麗瓊、廖瑞華、洪秋玉、陳夢玲、范姜群鐘、徐正君、李惠卿、江玉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榕瑞、羅麗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三元、林珊如、林惠娟、毛惠恩、江宜瑾、林俊儒、蔡明勳、林亮宇、蘇宗富、吳鎔銘、蔡曉青、吳秀蕙、陳培志、俞力文、林玉燕、張德邦、林德鑫、彭建華、林珍妃、范文琦、吳文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台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
任命史三村、吳淑惠、鄭喜福、沈初雄、宋家真、賴慶宗、李振嘉、王景興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昆瀛、王朝安、黃深謀、鄭啟圖、簡龍華、陳明桐、張志富、張冠民、李深林、李宜樞、蔡宜璋、方妙妃、張莉莉、蔡進國、余金土、李國安、蔡溫恭、陳立敏、詹清松、陳仲嘉、李元亮、謝政焜、張榮峯、莊水慶、江建和、江志明、張緯世、鄭惠修、林永授、蔡木全、林協進、吳嘉財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九日
任命王兆宏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沈玉勤、許麗紅、李仲康、陳麗娟、吳建旻、吳美月、周輝陽、田振興、陳森泰、黃金葉、吳欣遠、謝雪蕙、林秀鳳、羅金木、歐麗華、趙賢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芷香、莊秋南、游燕玉、黃麗珠、蔡慧菁、林文俊、方議震、李玉盞、林美珠、劉知慧、李明程、劉賢明、曾國明、吳惠華、許淑津、黃碧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芳、林群英、張容劭、許慧芳、王秀珍、呂宜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春桂、楊國雄、于中華、洪景曜、廖月里、林佩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致華、黃影春、劉慧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世明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九日
任命陳淳澐、許文亮、王大立、陳中和、許祐修、曾文雄、謝振國、吳獻宗、李彥廷、楊宗智、劉彥廷、蔡春敏、林淑芬、陳華雄、范姜群明、廖偉嘉、黃國勛、姜俊旭、蔡國保、何俊利、李信德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