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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閣下多明尼加共和國總統梅西亞閣下聯合公報
公布日期:90年04月04日
號次:第6390號
多明尼加共和國梅西亞總統閣下應中華民國政府之邀請,於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正式訪問中華民國。
梅西亞總統閣下及其所率之訪問團,受到中華民國政府熱誠及隆重之軍禮歡迎,並接受宜蘭縣縣長劉守成呈獻縣鑰。凡此均再度確認,中、多兩國既存之傳統友好關係,至為敦睦親善。
兩國總統鑒於雙方人民對促進發展及增進福祉之殷望,需要兩國政府更大之合作,曾就中、多雙方及國際上共同關切之事項舉行會談,決定簽署以下聲明:
一、中、多兩國總統強調,雙方傳統之友好合作關係及休戚與共之情誼,密切無間;並對兩國鞏固民主制度之進程,至表滿意。梅西亞總統閣下對於中華民國在陳水扁總統閣下之領導下,民主愈臻成熟,經濟穩定成長,社會安定繁榮,表示讚揚。陳水扁總統閣下對於梅西亞總統閣下致力加強民主,尊重人權,振興經濟及增進社會福利,並在國際上積極促進加勒比海地區之和平與繁榮,加強整合及尋求永續發展,表示欽佩。
二、兩國元首重申,尊重國家主權﹑司法平等﹑不干涉他國內政、民族自決、禁止在國際間使用武力或武裝威脅,以及和平解決爭端等國際法原則。
三、陳水扁總統閣下對多明尼加共和國政府堅定及持續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各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合理訴求,深表感謝。特別強調多明尼加共和國對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作為一個具有完整權利之成員,予以確認之重要性。多明尼加共和國梅西亞總統閣下於此行訪華時,曾向陳水扁總統閣下重申此項支持。
四、兩國總統對雙方在各項合作方面之持續進展,表示欣慰,並一致表示,將進一步加強推動雙邊關係。兩國總統將就加強司法與稅務合作、提供外交暨公務簽證便利,以及擴大雙方合作範圍,研議簽訂新約之可能性。
五、兩國總統同意,以增進投資及貿易方式加強雙邊經濟關係,中華民國政府並應允鼓勵民間企業界前往多國投資。
六、最後,兩國元首同意,加強技術轉移,並在農業﹑工業﹑漁業﹑環境保護﹑人力資源訓練等方面提供技術合作,以及加強文化與體育交流。
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閣下曾頒贈多明尼加共和國總統梅西亞閣下最高之元首級大綬采玉勳章,顯示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對梅西亞總統閣下在國際上給予中華民國之支持,以及對增進兩國邦交所作之貢獻,表示感謝與肯定。多明尼加共和國梅西亞總統閣下亦頒贈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閣下杜阿德、桑契斯及梅雅大十字金質勳章,顯示多明尼加共和國政府與人民,對陳水扁總統閣下在財經及技術方面對多明尼加共和國之援助,表達誠摯之謝忱。
多明尼加共和國總統在訪華期間,曾接見中華民國行政院長張俊雄先生與外交部長田弘茂博士,彼此曾就國際現勢及雙邊關係舉行坦誠會談。渠並重申多明尼加共和國對中華民國之支持。
梅西亞總統閣下對中華民國政府及人民,於其訪華期間所給予渠本人及訪問團成員之熱烈及殷勤款待,特向陳水扁總統閣下深表感謝。
本聯合公報以中文及西班牙文繕製,兩種文字同一作準。
本聯合公報於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七日,即西元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在臺北巿簽署。
中華民國總統 陳水扁
多明尼加共和國總統 梅西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