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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1月17日 號次:第637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日

任命洪孟啟、王壽來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莊玉雯、張登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林國棟、何雲光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李高祥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芬芬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存聰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丁杉龍為高雄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張瑞棟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陳阿賓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郭修發為宜蘭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建輝、嚴靜瑛、張素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建勳、梁雅薇、林 琳、張松傑、王鋰滿、張雪娥、郭玉文、許鎮聰、陳希德、白澄聰、鄭照穎、陳又通、劉萬貴、謝國順、呂大慶、黃月眉、張溪祥、江美守、許智清、張士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賢明、薛 蓁、周建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錦煒、吳秀英、洪婉真、楊弘吉、楊雅欒、王璧如、關麗珍、曾靜宜、吳明寶、李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美玉、陳瑩朱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日

任命陳建國、馮永昌、朱茂榮、溫享林、支昱傑、鍾任成、呂福勤、施仁龍、吳信諺、李明雲、趙建業、黃玉明、陳崇榮、余保輝、林清錕、張宮博、蔣東舜、林崑銘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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