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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1月10日 號次:第637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五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陸軍一級上將湯曜明延任一年。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國防部部長 伍世文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五日

特任黃宗樂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任命鄭 優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陳櫻琴、陳志龍、何之邁、許志義、劉連煜、蔡讚雄、陳紀元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五日

特派施嘉明為九十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五日

任命陳慧娟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吳聖良為行政院衛生署公共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蔡憲男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陳碧玉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黃騰耀、王聰明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胡方新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翁芳靜為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曹瑞卿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蔡義雄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黃振龍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林耀英、林泰煌、杜麗華、沈經為、鍾文欽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林寶樹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馬炳文、趙火明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洪鴻壤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劉錫郎、王秀吉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廖勝禎為新竹市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盧朝興為臺中市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曾淑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慧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孟宜、陳昱嫻、李麗美、柯天傑、陳建佑、施岳雄、王端如、張妝綿、劉麗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淑芬、許石山、梁嘉莉、蔡惠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嚴漱蕾、曾純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興蘭、游健森、李國隆、林水順、李金城、張添嘉、蔡文哲、江芬慧、吳福星、李斗文、林淑卿、李桃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盛業、林文賓、陳邦本、潘武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素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正欣、辜慧瑩、陳莉菁、黃子庭、林弘勳、蔡逸如、李玉齡、莊雅芬、饒佳汶、陳靜雯、蘇惠君、胡韶玲、王詩慧、史惠秀、羅增裕、王瑞雯、陳明駿、尤鴻昌、常方麒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蔡俊華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郭秋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謝雲蓮、吳文興、王三樹、王俊瑛、黃瑾玲、黃怡琴、魏佳冬、張元忠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五日

任命林星亨、濮海清、郭啟材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茂埕為警正一階警察官,蔡錫明為警正二階警察官。
任命何炳德、賴金龍、林原丞、呂金星、黃信錫、張馥亞、張森雄、董依通、廖康錦、王德師、陳竹林、陳威照、胡友熙、古源林、吳明山、陳忠勇、邱聰明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建達、林文長、吳振淞、林錦賢、吳金典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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