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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閣下賴比瑞亞共和國總統泰勒閣下聯合公報
公布日期:86年11月19日
號次:第6187號
賴比瑞亞共和國泰勒總統閣下應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閣下之邀請,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五日至十一日正式訪問中華民國。隨同泰勒總統閣下來訪者,尚有賴國外交部長等內閣重要成員。
訪華期間,李登輝總統閣下與泰勒總統閣下在誠摯及友好氣氛下,曾就中賴兩國共同關切議題及國際情勢交換意見。兩國元首同意,世界各國均應基於主權獨立及平等原則,以對話、談判及其他和平方式解決國內及國際間之爭端。
泰勒總統閣下強調,中華民國若能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國際活動,必能對促進世界和平與繁榮,以及協助開發中國家之經濟發展,提供重大貢獻。渠並重申,支持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之堅定立場。李登輝總統閣下對於賴比瑞亞共和國在國際社會給予中華民國之堅定支持,深表感謝。
泰勒總統閣下對於中華民國在各方面之長足進步,尤其於政治民主化之卓越成果,表示推崇;並對中華民國協助賴比瑞亞共和國最近舉行之大選,表示感謝。李登輝總統閣下對於泰勒總統閣下贏得賴比瑞亞共和國最近舉辦之總統大選,表示祝賀;並恭賀賴國人民圓滿完成一次自由、公平與民主之選舉。
關於西非洲情勢,兩國元首對於「西非經濟共同體」在協助圓滿解決賴比瑞亞共和國危機中所扮演之重要角色,深表推崇。兩國元首並就全球政經局勢加以討論,對於國家間衝突之擴散已影響該等國家及世界和平與安全之現象,表達嚴重關切。兩國元首呼籲各國政府,應全力尊重人權並恪遵國際法規範,匡救世局、化解衝突。
李登輝總統閣下與泰勒總統閣下對兩國現存之友好邦誼及密切合作關係,表示滿意;並願在致力增進兩國及人民之共同利益方面,繼續努力。兩國元首同意,設置一混合委員會,檢視賴比瑞亞共和國戰後重建計畫之優先順序。李登輝總統閣下承諾,中華民國願在賴比瑞亞共和國致力國家發展之過程中,作為一值得信賴之夥伴。
泰勒總統閣下為渠本人暨夫人及訪問團全體成員於渠訪華期間所受之優渥款待,向中華民國政府及人民表示最誠摯之謝忱。泰勒總統閣下並邀請李登輝總統閣下於明年七月訪問賴比瑞亞共和國,參加該國獨立建國一百五十週年慶典。
本聯合公報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即西元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中華民國臺北市簽署。
中華民國總統 李登輝
賴比瑞亞共和國總統 查里斯.泰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