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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6年11月26日
號次:第618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任命江錫敦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紫媖為臺灣省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臺灣省立新營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蔡岳甫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任命吳崑茂為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薦任公務人員呂淑芬呈請辭職,應予令免。
任命洪素寬、王賢貞、程素足、李文萍、廖桂英、王正宜、魏秋萍、徐雪珠、涂麗秀、劉方、林麗君、林慶信、潘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劉召炳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任命蔡佳錠、練惠雪、廖淑英、潘貴香、謝政夫、劉慈祥、王阿華、蘇世智、徐文星、吳琬玉、杜仁武、江孟樺、黃素雲、許坤發、李坤昇、陳惠雅、陳貞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盛雄、徐金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玉、陳麗娜、黃淑媛、陳秋美、紅麗珠、林玉華、陳靜儀、周紘志、方秀玲、楊曉綾、吳吉興、黃永興、張麗華、呂瓊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恭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珍珍、徐素芬、蔡瑛妮、蔡金明、彭淑悅、洪憲成、張秀琴、楊素敏、楊丹桂、蔡慈惠、李倩淑、林瑞玉、黃秋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