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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6年12月24日
號次:第619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任命王美芳、陳寬享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廖森淇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洪清賜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薦任公務人員錢錦龍呈請辭職,應予令免。
薦任公務人員宣以美呈請辭職;劉薰珍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李芳霖、紀淑滿、洪昆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育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慧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美妹、陳聚英、潘建州、朱啟蓉、梁毓修、劉芳月、梁梅芳、彭惠臻、厲玲珠、施錦雲、許白蘭、王錦莉、謝依君、練淑娟、蕭鴻宗、林虎美、梁明月、侯重光、洪君儀、李建勳、戴承正、王瑛杰、尤香玉、林淑慧、洪惠玲、謝伯欣、李文榮、黃明立、吳玟玲、鍾明怡、張立平、支伯生、蘇景傑、藍恩玲、莊麗卿、徐青立、王苾如、陳建帆、許黎洲、蘇宇平、何敬英、劉維潔、邱定宇、王定宇、曾玉華、陳德馨、朱正偉、王儷燕、張傑文、甘宗翔、黃佳雯、張芳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
派楊東良、張集洪、孔振欽、林弘中、丁長福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