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427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07月08日 號次:第622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任命林慈玲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李維廉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徐水仙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義雄、張廷駿、陳泰宗為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陳世澤為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組長,陳順利為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局長。
任命馬中武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時華為臺中榮民總醫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洪雲霖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姚秀珠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友明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吳瑞堯為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漢湶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陳再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杭升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呂潮澤、蘇達志、林永茂、陳宗鎮、洪明輝、謝正勝、謝俊雄、陳正庸、楊隆順、許朝雄、洪文章、劉福來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陳世淙、賴忠星、花滿堂、吳火川、黃正興、吳昆仁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呂 廣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書記官長。
任命李延祝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謝渙溶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歐木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凌雪花、劉欣棠、楊秋燕、胡攸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國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淑敏、張競文、黃惠蒨、張素媛、林惠理、楊佳青、王智惠、王定亞、陳麗玲、沈銘君、呂怡瑱、鄭宜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久峯、夏淑兒、黃啟泰、楊智凉、陳雪芳、林雅惠、王翠雯、林沛蓉、彭嬡嫈、樓素娟、黃惠瑛、曾淑媛、茅美貞、魏淑圓、蘇茂源、陳冠霖、胡志忠、戴美華、曾雪玲、羅美芳、宋慧娟、李珍儀、陳世宗、李上玟、吳惠姝、張淑慧、蕭樹璋、陳美秀、陳麗慧、黃奕琿、陳建仲、姜富美、陳曉宜、黃育文、曾淑真、陳佩宜、鍾品芳、凃馨琳、劉貽豐、吳茲端、李侑軒、李數貞、宋寧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宜、姚淑滿、李和欣、牟永祥、陳淑妃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任命凃榮栢、陳沼澍、林錦坤、何憲治、趙國銘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杜明淵、李謀錫、陳勝利、李 坤、程建銘、王至祥、涂家梅、洪奇昌、王玉貞、楊玉玲、陳銘祥、蘇德榮、蔡森豪、沈金鋒、黃偉勝、周嘉松、蔡富仲、徐大鈞、楊文慶、陳育敏、江正雄、王世炘、陳康明、鄒來順、董昭成、黃文龍、徐錫輝、徐崧鑫、羅智偉、吳銘鎮、李柏賢、翁國淵、蔡昆旺、呂世注、陳震浩、林秋君、莊麗惠、曹 淵、呂源地、林宏松、溫秀琴、陳欣祥、潘俊傑、陳富明、陳瀛裕、林永通、王中天、余毓豪、鍾燕華、林政儒、楊玉鈴、蘇士恩、金治華、鍾文達、郭世民、林敏榮、吳建忠、羅丞宏、吳梅崔、謝樹芳、洪見泰、陳子明、陳志偉、胡俊生、簡裕容、陳宏豪、林鼎淵、高行潔、張文慈、黃敏昌、盧譽仁、徐文賢、沈瑞昌、楊慶何、吳周華、歐陽國麟、諸葛宏、蘇名德、陳炳臣、陳志隆、張瑞忠、張志文、王淑美、劉傑明、劉政光、陳進國、朱承輝、王愛國、黃基星、許誌強、冷禎偉、黃寶興、劉思偉、范光鉅、郭志忠、林勝明、古龍豐、林昆龍、陳韶彥、林智昌、楊士漢、陳鴻達、丁致瑋、蔡明華、王傳傑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任命林家祺為臺北巿議會秘書處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蘇正茂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秘書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任命林興財為警正二階警察官,林崇懿、林宗良、幸惠民、謝舜柱、李志文、吳錦文、王振宇、林恆裕、鄧清潭、李正方、孫家閔、鐘邦楨、翁瑞德、羅文頂、吳順程、劉文慶、陳榮村、何木聰、陳東河、郭志輝、蔡耀樂、徐文炳、王志舜、陳明華、李國彰、柯國華、黃啟棟、楊英信、江敦霖、江呈壬、許全鋒、陸建邦、江明坤、張書銘、蔡宗霖、阮關錢、曾南堯、曹明宏、蔡政良、蔡銘航、林恒宏、楊文興、林金村、林英史、王百祥、陳雅娟、郭鴻順、陳進福、黃榮宗、廖松民、陳皇村、卓水珍、楊士慧、黃子蓉、謝美華、彭美玲、劉月琴、陳靜儀、曾惠詩、葉進乾、謝玉同、楊育晃、陳南光、楊宏仁、賴淑惠、李靜鋗、游美華、蕭淑娟、林宜佩、許景惠、張玲怡、王光儀、陳雅慧、簡毓芬、許秋月、曾聖文、陳雅萍、邱玉秋、陳玫瑛、王淑雅、莊淑萍、楊孟萍、李龍秋、戴惠媛、林秀梅、陳信吉、李俊徵、謝偉鵬、許凱智、施俊男、蔡坤賢、張育碩、李文競、劉奇偉、李坤霖、王勝弘、曾進發、許志萍、薛瑋澎、游豐勳、許英揚、姚添旺、吳碧芬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

任命周士政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劉慶男為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王銘正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學燕為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慶光為經濟部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俊德為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玲慧、蘇文憲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何莉莉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達人為臺灣省立桃園療養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陳春元為臺灣省立屏東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
任命陳隆材為臺北巿議會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洪雅昭、吳文娟、涂慧妃、涂慧玲、李玟儀、蘇雅、傅碧華、徐淳良、顏雯玲、黃俊雄、劉中南、龍美雲、趙婉婷、翁麗華、陳姬蓉、李秋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建國、楊琇珍、李淑玉、宋源泉、許金玉、楊幸凌、陳麗英、葉素珍、陳鳳美、梁清美、謝秀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炳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純雯、黃秀銀、黃秀川、莊裕斌、謝崑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宜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

任命高賢松、陳崇賢、廖明川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徐明鑄、賴慶和、陳美惠、李清松、施聰憲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陳清和、姚殿彰、詹俊男、陳鴻彰、楊耀勳、王春盛、黃鴻洲、許進隆、謝燕鵬、謝昆火、謝乙、郭傳益、李嶽成、梁橫濱、黃登崇、楊文燿、鄭吉然、莊勝雄、洪俊堅、吳世仲、柯文彬、姚富川、鐘銘志、陳孟和、林江義、陳樹文、楊泳進、黃俊澤、林志明、唐憲鈞、張裕欽、林泰山、吳鴻明、徐祥大、劉官明、蔡盈年、王嘉賢、鄭智仁、曾英浩、張鴻林、謝瑞慶、邵建嘉、陳世章、莊桂松、陳新品、曾連庭、簡國龍、楊育峻、陳文祥、王正賢、王志芳、許明芳、魏致平、楊宗倫、張簡士賢、張嘉龍、謝志芳、洪國欽、洪水福、顏信成、章仙枝、張景煌、李景林、黃貞修、許仲文、蔡東利、李文杰、李應信、謝培田、劉永奇、楊木樹、朱昭勝、李進忠、何文仁、林政佑、張清哲、王俊堯、陳建奇、王俊升、蔡明哲、陳仁上、廖宏文、林欣期、蔡三寶、張健志、丁啟順、林佳杉、許順閔、吳建明、陳福助、吳建慶、李慶輝、陳俊廷、丁恒倡、許嘉和、吳宏慶、蔡宗博、余文俊、江金燁、黃士剛、黃偉棠、蔡功南、李玉山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二日

任命劉祥璞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夏立言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銘政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靜宜、程其蘅、李澄然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秀子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余吉生為駐甘比亞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海濱為駐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德揚為駐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何登煌為駐貝里斯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陳家駿為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謝文定為法務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蔡清祥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吳友銘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雲虎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施海出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張佩珍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蘇南桓、劉欽銘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羅正平、陳國全為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惠光霞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陳清彰為簡任第十職等書記官長,張斗輝、謝岳錦、涂達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李慶義、卓春蓮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吳文忠、謝錫和、徐松奎、蕭連森、李斐瑄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呂文忠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簡豐年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宋宗儀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方萬富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蕭博文、鄧藤墩、許月雲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羅榮乾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柯麗鈴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林政宏為臺灣花蓮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孫慶龍為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鄭榮豪為臺灣綠島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任命洪清海為臺灣省政府勞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豐賓為臺北巿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永信、楊勝雄為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朱錫五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謝金菊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郭 勇為環境保護局衛生稽查大隊簡任第十職等大隊長。
派張培義為臺北巿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 瓊為簡派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蘇丁福為簡派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高宗正為中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鄭秀瑩、陳錦巧、周 霙、蘇再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芳賓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葉麗萍、林金灶、方光復、廖瑞坤、李艾壁、王國強、李坤欽、黃清崇、邱創源、宋天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新登、陳科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寶玲、謝麗香、石雅萍、盧嘉琪、陳翠斐、羅英字、李麗淑、許維君、高麗雲、李宛真、林孟郁、林宜靜、江家祥、曾煜惠、曾莉萍、洪嘉霙、張素娟、廖瑞平、詹秀美、周靜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