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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09月09日 號次:第623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任命袁興華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柯著椿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劉連華為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郭修發、林文燦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廖宏明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廳長,陳正雄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陳東誥、劉靜嫻、李錦美、張宗權、鄭忠仁、曾德水、洪光燦、徐瑞晃、雷元結、陳永昌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林松虎、蘇振堂、楊子莊為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王德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鄭文肅、楊省三為臺南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蔡長林、洪佳濱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林明燦、周慶光為高雄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黃憲文、莊秋桃、謝宏宗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林富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劉令祺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院長。
任命林源豐為審計部臺灣省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黃金木為臺中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林永釧為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蔡金龍、黃左元為簡任第十職等審計,游國雄為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林靜怡、陳育如、黃育萍、蘇玉蓓、游行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燕菁、蔡明倫、陳淑娟、張宗惠、張淑蓉、賴玉鈴、張金枝、紀美珠、潘存善、陳珍萍、羅雪萍、李齊芳、劉昭君、蔡佩玲、陳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鳳卿、梁秀娜、林慧姬、周慧玲、朱革良、王秀華、王瓊宜、王連馨、林淑觀、黃淑敏、黃美芬、紀怡蓉、劉懿增、林佳蓉、劉佩琪、陳旭君、崔宛玉、高惠如、徐雅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作鵬、鄧川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 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一日

任命蔡鴻坤、劉天賜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碩亮、郭逢耀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黃惇勝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守潔、陳美慧、陳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忠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呈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明宗、吳嘉雯、徐淑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俐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日

任命林 青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古梓龍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燕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日

任命蔡紹基為警正一階警察官,徐文郎為警正二階警察官,蘇志恩、宋永光、李清奇、林春波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李哲銘、陳宏榮、林坤勝、陳文德、黃鴻翔、陳仁輝、張國政、尤漢忠、洪慶地、林鉦凱、邱貴綢、陳啟明、蕭進章、陳清讚、李振銘、鍾成榮、袁雲濤、張乾隆、朱義政、吳寶珠、邱子龍、王大明、何明萬、徐永聖、陳淵德、蔡多賀、吳信發、林銘忠、彭成鑑、樊永山、曾嘉發、田健次、王素蘭、范文進、鄭美秀、彭純華、鍾文成、顏證文、林炳男、賴志政、吳煜東、陳國楨、邱明正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吳國偉、張建雄、莊永明、黃顯昭、葉子文、張明盛、柳明良、周宗全、邱美玲、陳化民、戴廷宇、曾宏鈞、賴金達、鍾國明、簡國棟、許文仕、范紀能、劉約翰、徐錦鳳、田德義、蔡錦明、林蘭儒、劉義國、王敏瑛、周忠正、林素梅、許美珠、李長溪、林美秀、黃宗信、沈淇湳、劉信哲、王竣昇、李學偉、賀華正、陳志良、湯秀豐、胡淑芬、謝德修、李華欣、劉榮淦、蔡鴻鈞、林永忠、林寶生、陳伍龍、黃金波、林啟程、李明忠、林慶忠、蘇安生、曾春達、薛玉書、謝文忠、林哲讚、張明弘、吳凱旋、林志芳、易志良、賴啟莊、江永靖、林德利、江新茂、彭仁德、羅世倫、黃光棋、陳坤鎮、趙建華、曾一嵐、羅吉成、曹春風、杜國安、柯文進、陳信宏、黃焜豪、李立成、黃建文、呂本源、林釗文、覃日宏、蕭忠輝、金武尚、謝森安、張世統、張志旭、廖俊欽、秋賢生、周錦貴、張光宏、朱自清、林治忠、田勝福、謝應德、徐榮昌、謝新福、謝國棟、范國萱、范福來、黃鈺凱、陳紹堯、羅吉祥、曾家鈿、張永奎、王正田、廖耿輝、饒久明、陳江培、李政輝、彭美智、王瑞雄、涂信義、李耀中、章俊宏、魏宏智、廖修鴻、廖維文、胡清源、陳秋湖、劉旭陽、鍾依孜、楊清文、呂和樹、汪豊盛、劉文政、吳政明、莊坤財、陳東良、曾瓊慧、沈克霖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三日

特派王全祿為八十七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三日

任命黃世團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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