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238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09月16日
號次:第623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八日
任命何德宏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林煥圻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林英彥為臺灣省立彰化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
任命羅道榕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顏哲傑為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惠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英杰、蔡鵬舉、林文讚、洪樹分、陳崇斌、黃煊廷、吳豐登、蔡婉如、許水生、許麗美、劉繁寬、陳中井、魏克霖、楊超敏、林金成、吳淑貞、張景都、蕭坤錫、賴艮坤、陳榮基、謝文雄、盧玉芷、謝金文、林志芬、李素津、方淑美、袁儒慧、曾彩綉、黃莉雅、陳玉鳳、鍾曜仲、陳恩慈、鄭麗妹、許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宣大平、湯群宏、廖月華、林世榮、林純妃、高美珍、洪瑞佑、羅邦婕、李月色、張雅絮、饒彩蓮、林陳麗蓉、蘇文怡、許代蕾、廖子涵、方麗桂、湯凱佩、游豐銘、董守義、繆意明、劉秀靖、魯子台、鄭鳳玲、張清雄、黃秋龍、魏長庚、張純誠、陳萬福、洪進明、劉俊廷、陳安汝、王文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捷和、王明珠、邱春美、卓美秀、林恩綾、黃貞綾、趙 珊、鄭永傳、蘇永誠、陳麗萍、范國爐、涂炎明、陳瑞榮、何翠媛、朱沛然、賴菀蒨、王名玉、謝文華、陳俊志、鄺漢強、柳素芬、張淑幸、林婉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游 凱、邱昭熒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惠、陳淑貞、陳惠華、盧瑄璧、余靜惠、詹彩辰、蘇秋氣、許秀蘭、何幸宜、游春華、盧秀育、廖秋燕、許翠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董保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九日
任命陳光中為總統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沈登旺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守煌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陳文昌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郭振昌為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王雪惠、林朝榮為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李傳來、曾顯智為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陳清碧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陳峯吉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黃東焄、楊秀琴、朱兆民、陳舜銘、越方如、王寧懷、侯千姬、朱家崎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周序廣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法醫師,蔡瑞宗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郭學廉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房麗雲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翁仁道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盛高德為臺灣澎湖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
任命沈 啟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俊銘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游勝鋒為糧食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振榮、盧惠生為臺灣省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所長,林春基為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
派章台光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陳鴻濤為東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木樑、王芬蘭、簡博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金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朝震、蔡慧卿、蘇耿志、田錦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佩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詠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文祥、吳振輝、劉秀美、吳珠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雅葶、鍾偉恩、黃正芳、王祥章、羅珮儒、李翠蓉、張志強、張鼎華、曾國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玉玲、鍾世永、江明宏、薛惠芬、劉文正、周仁申、鄭惠芬、陳美娥、劉福仁、黃碧巖、張君妃、沈商嶽、陳俊綺、卜清惠、許麗卿、吳鏐鋍、李進鶯、陳國華、巫 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文彬、陳錦俊、王佩瑾、何尚義、柯德芳、萬添春、吳靜怡、謝銘哲、王韻皓、賴富美、許顯達、方月美、林茂全、林萬生、林小蘋、高美惠、塗緣豹、葉如緞、蔡珍子、林和平、林毓雯、劉禎祺、周廷弘、江輝煌、張玉勤、董文賢、林世鵬、許輝煌、王員輝、劉金源、林嘉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宏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邵敬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成、王國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杏如、張偉郎、陳進興、謝慧玉、周子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松永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羅子亮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勢芳、潘譽峰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