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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1月13日
號次:第625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五日
任命楊源仁為國立高雄海洋技術學院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盧淑美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朱楠賢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蔡泰清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昌錦、謝明珠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蕭忠仁、魏大喨、蔡聰明、洪曉能、林立華、宋 祺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蔡國在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莊訓城、林俊益、王仁貴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鄭景文、王兆飛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余來炎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鄧振球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林誌誠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李添興、饒鴻鵬、王靜秋、陳憲智、康應龍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蔡秉宸、翁芳靜、趙春碧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張柏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蕭連森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邱顯祥、陳繼先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許金釵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康樹正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莊俊華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何清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林勇奮、李素靖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范惠瑩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黃秋鴻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許宗和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林育如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詹靜媛、王明理、楊曉雯、洪麗卿、黃小倩、蔡麗君、許翠娟、黃寶寬、許文娟、杜月華、彭莉琴、蔡如愔、楊孟勳、陳小琳、黃邦欣、林采玲、鄧懿賢、駱春芳、郭菌茹、謝彥姜、林公歆、許淑雲、王敏玲、謝明珠、戴麗禎、陳燕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佳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德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淑冠、林建臺、陳秀鸞、馬希珍、江仕進、劉光勝、林麗麗、簡清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五日
追晉故空軍少校吳麒書為空軍中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國防部部長 蔣仲苓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五日
任命呂玉川、葉義燈、吳修養、林進凱為警正一階警察官,吳開宗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廖振威、洪國倫、林智偉、張國明、王大維、林明燦、孫昭雄、楊德琳、何元郅、唐亦偉、陳建洲、蔡木筆、蔡昇憲、陳文鐘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胡昆森、葉惠萍、李淑賢、劉 珩、劉貞汝、陳永昇、許志清、林暉雄、趙明賢、虞正華、林國献、黃瑞益、曾瑞碧、吳博誠、羅進能、王茂盛、蔡東顯、張聖增、陳萬典、劉垹勇、陳瑩琦、劉智揚、楓適行、陳嘉昌、陸賢能、戴新傑、賴水力、蔡恒坤、呂清堂、廖欽銅、胡偉光、陳世寶、何世宸、簡國欽、陳振祐、吳三元、陳秋男、白福棋、張文乙、陳晉育、李美德、劉訓造、蕭聖訓、謝水川、許兆甫、童寶賢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六日
任命彭吉榮、曹習文、許坤源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林獻能、王國亮、羅慶禎、陳英凱、廖忠君、王志陽、陳旭誠、王嘉偉、鄭勝航、陳立青、鍾敏祥、姜葉源、林惠峯、溫永富、林峯全、曾錫民、施智獻、簡文照、蔡長信、廖雲治、林品如、朱鴻麟、葉正斐、周東慶、顧志平、呂聖銘、蔡俊利、王友辰、許志宏、吳佳欣、謝文仁、古兆平、黃俊雄、林瑞祥、李訓忠、古鴻德、王玉樹、蔡丁諭、林永益、林進賢、姜俊雄、張双明、黃榮煌、陳宏毅、馮鏡明、蔡明振、蔡文豪、馬忠貴、陳寶益、張 政、呂品全、李孟東、李思賢、黃春璋、黃添德、徐仁海、沈智勤、趙清魯、林銘煌、林志成、程陸合、侯信彰、蘇郁安、李維新、林金生、石丁富、陳川本、謝忠憲、林志仁、林 卓、李坤城、林義勇、高豐隆、戴爾瑞、徐利行、呂俊池、林義雄、戴宏守、陳立航、尤揚興、楊文宗、陳在任、陳文華、南健平、涂明宗、陳啟正、林 煌、陳聯政、藍兆生、涂益嘉、呂春來、丁國書、陳運照、蔡豐隆、李建興、楊俊華、方正欽、彭衍章、呂振世、鄧永輝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