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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1月20日
號次:第625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
任命曹銅恩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炳秋為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李耀林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鍾德連為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胡達雄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有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鳳林榮民醫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院長。
任命陳開煊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楊翠華為財政部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政森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張憶萍、周志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秋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佳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陳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全得、周鑫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婉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藩降、張徽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永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清錦、陳正泉、麥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榮泰、梅小梅、李瑞琴、黃清池、王倩茹、莊如瑾、溫明玲、陶明華、徐秋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志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
任命蔡火恭、張坤逢、麥明城、陳祥閏、謝銘哲、黃順福、雷月華、沈永煥、謝英智、陳良俊、洪玉鍚、周永健、陳建良、石惟丞、洪瑞鴻、傅世航、謝宏輝、李育謀、董政超、莊祐銓、楊卓昌、歐陽奇、陳敬鏈、林志誠、詹木順、陳志明、李達宜、李榮裕、劉清池、連承志、黃贊盛、張輝璘、吳瓊琳、謝博文、陳國隆、呂清安、王南龍、林繼賢、林春光、呂昆原、郭仁祥、洪建隆、莊勇贊、蔣意雄、林豊敏、李美滿、朱修信、薛金益、楊効宜、梁智先、黃介清、董仙俤、洪永建、徐源鳳、邱耀聲、高木坤、林文禮、董玉清、陳中堅、戴朝東、葉書文、林上文、黃榮賢、朱建霖、蔡玉山、伍永元、沈國槐、吳清福、王孟昌、竇忠國、紀宗耀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瑩宗、葉棟銘、林宜建、陳登財、胡明賢、謝其瑾、蔡聰欽、吳秋皇、吳錦杰、李茂昌、蔡麗娟、何金城、吳孟謀、楊志傑、涂增華、龔詩傑、洪米湟、侯瑞源、吳毓斌、簡麗華、黃輝雄、鄭宗榮、張國盛、廖國安、楊信忠、蕭宏仁、戴嘉烈、康見華、吳燦鈞、林和萍、林介銘、簡長偉、黃 龍、陳志先、許仁豪、莊競忠、史雲龍、柯家陽、黃嗣淵、林文明、陳宇利、許文居、儲孟俊、宋木火、林昭成、黃新村、紀連修、張銘裕、楊道榮、鍾盛義、呂金阡、吳漢龍、陳麟瑞、江松金、李真旺、呂旺倉、陳鶴園、陳國豪、施清富、曾進吉、于永壽、廖益賜、賴永童、林國楠、林武隆、翁文祥、陳慶德、石志聰、吳慶南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三日
任命謝榮隆、洪永澎為警正一階警察官,盧福記、周振榮、吳榮銘、蘇鐵國、劉連昌、楊其南、陳毓昌、賴幸惟、錢曉中、林敬唐、李建作為警正二階警察官,張慶達、周松男、毛 麟、李啟榮、鐘清穹、呂 忠、蔡世杰為警正三階警察官,莊順旭、陳成興、江好堯、黃立凡、連玉松、蕭明宗、陳國祥、姜瑋勛、李文裕、蔡慶雄、鄧吉祥、李金茶、陳宏奇、黃文献、蔡志炎、黃清煌、吳重宏、許燦祺、楊清聰、胡益源、江政達、陳秀全、林建良、莊文義、陳明達、張建楠、林雲堂、黃國政、洪建忠、黃弘亮、楊建翊、李瑞文、蔡文敏、譚金湘、尤嘯峯、張錦上、程清山、蔡冠章、黃義彰、洪宗誠、吳君沛、郭垂宏、許志銘、陳建州、吳錦正、周俊傑、陳仁志、湯原玟、呂俊寬、黃炎煌、梁新和、林漢文、謝勝堯、盧南進、史銘超、黃順良、林光輝、趙登安、孫立中、黃中興、李基銘、黃怡通、趙國良、謝廉祖、薛清雄、余其席、陳玉輝、李俊儒、吳俊生、林和憲、蘇朝頌、江啟超、李致易、王克強、段順榮、林志芳、簡皇銘、曾順光、侯政傑、朱至明、周士程、陳聖峰、梁清中、李炎聰、蔡英輝、張銀華、蕭永源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徐百瑄、胡麗昭、高海珊、張玲堅、張瑞嬪、金小泓、葉麗雲、陳秀瑛、柯淑華、徐瑞絹、林瑞萍、曾莉瓊、潘燕萩、許瓊文、黃春雀、曾秀珍、吳佩芬、費添錦、尤梅菊、呂淑怡、黃惠華、陳瑞雯、陳淑芳、周育文、鐘靖嵐、黃莉芬、林小珍、涂美玲、陳麗卿、陳燕琴、黃綉文、楊麗俐、劉 芳、劉香誼、楊寶雲、邱靖慈、邱美泠、林淑鈴、洪文惠、史秀菁、曾麗玉、李嘉怡、楊美莉、張嘉琪、盧秀瑛、邱靜瑜、楊汪倩惠、陳淑雲、吳福緣、龔淑卿、陳貞吟、曾麗昭、何文娟、林佳靜、葉婉青、劉佩綾、詹玉如、尹鳳生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四日
法務部政務次長姜 豪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出國
副院長 劉兆玄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