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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1月25日
號次:第625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八日
特任錢 復、陳孟鈴、尹士豪、江鵬堅、呂溪木、李友吉、李伸一、林秋山、林時機、林將財、林鉅鋃、柯明謀、馬以工、康寧祥、張富美、張德銘、郭石吉、陳進利、黃守高、黃武次、黃勤鎮、黃煌雄、詹益彰、廖健男、趙昌平、趙榮耀、賴古登美、謝慶輝為監察院第三屆監察委員;並以錢 復為院長,陳孟鈴為副院長。
總 統 李登輝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任命劉富添為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外交部部長 胡志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特派陳聽安為八十八年特種考試第一次航海人員、驗船師、第一次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考選部部長陳金讓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臺北市政府副市長林嘉誠,秘書長陳哲男,民政局局長李逸洋,財政局局長林 全,教育局局長郭生玉,建設局局長林逢慶,交通局局長賀陳旦,工務局局長許瑞峯,社會局局長陳 菊,勞工局局長郭吉仁,衛生局局長涂醒哲,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世芳,都市發展局局長張景森,消防局局長陳發身,地政處處長許仁舉,國民住宅處處長郭瑤琪,兵役處處長李作復,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富美,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弘憲,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高正尚,捷運工程局局長林陵三,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卓 藤,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處長林文淵,公務人員訓練中心主任劉初枝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歐晉德為臺北市政府副市長,林正修為民政局局長,李述德為財政局局長,黃榮峰為建設局局長,李鴻基為工務局局長,謝秀芬為社會局局長,鄭村棋為勞工局局長,葉金川為衛生局局長,沈世宏為環境保護局局長,陳威仁為都市發展局局長,張博卿為消防局局長,林陵三為捷運工程局局長,郭瑞華為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宋清泉為地政處處長,郭瑤琪為國民住宅處處長,蔡輝昇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處長,吳慧美為新聞處處長,黃雲生為兵役處處長,張明珠為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邱聰智為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孔文吉為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燕翎為公務人員訓練中心主任。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高雄市政府副市長黃俊英,民政局局長謝敏次,財政局局長張 繁,教育局局長羅文基,建設局局長黃榮峰,工務局局長陳繼志,社會局局長江綺雯,勞工局局長林渭濱,消防局局長汪修烈,衛生局局長江英隆,環境保護局局長吳明洋,捷運工程局局長周禮良,地政處處長宋清泉,國民住宅處處長藍鴻男,新聞處處長吳建國,兵役處處長劉先皋,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英明,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謝今井,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謝介銘,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楊仁煌,公教人力資源發展中心主任陳密桃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李登木為高雄市政府副市長,王文正為民政局局長,張 繁為財政局局長,李文良為建設局局長,許瑞峯為工務局局長,陳 菊為社會局局長,方來進為勞工局局長,張豐藤為環境保護局局長,周禮良為捷運工程局局長,李茂恭為地政處處長,蔣馥全為國民住宅處處長,姚文智為新聞處處長,莊博文為兵役處處長,謝今井為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謝介銘為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春治為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任命林吟美、杜松得、張家雯、蘇愛玲、陳麗雪、葉淑芳、余俊賢、林西城、尤逸儒、江秋萍、羅秀雲、王淑君、邱孟肇、麻雅芳、杜金藏、翁隆吉、黃宗興、李秋壁、曾麗娟、劉淑玲、汪德國、王環珍、鍾美嫈、王淑懿、周丁欽、許勝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任命楊健人、黃桂呈、陳明亮、楊素琴、張國興、林國軒、楊江霖、謝進奎、黃建隆、周肇明、許明輝、張肇芳、李明發、陳天洛、黃基福、吳秀嬌、鄭松堅、許惠光、洪金錕、洪建福、謝萬歲、林篁舟、紀陪珍、許俊雄、詹安泰、吳清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惠、楊江奕、蔡慧政、吳淑娟、趙育志、姚第桓、王秀琴、邱慶雄、李坤美、林明慧、林秀美、謝月媚、吳莉菁、陳惠津、廖志穀、王宗寶、陳建成、陳玉芬、郭慧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一大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出國
副院長 劉兆玄代行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任命陳慶瑞、陳萬清為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明欽為臺灣省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農業推廣中心主任。
任命王一鳴、何紀芳、李坤清、彭秀美、林麗梅、張國輝、許素珍、楊宗耀、方怡丹、蔡奇立、陳威成、張政豐、廖進東、鄭永勝、梁秀敏、葉耿誠、張應順、莊明義、曹海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