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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3月03日 號次:第626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九日

任命吳其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蔡籐雄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邱金發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高法鵬為基隆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光崇為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葉中揚為龍泉榮民醫院簡任第十二職等院長,程曉東為臺東榮民醫院簡任第十二職等院長,梁挺偉為臺中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總務室主任,何師竹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婦產部部主任,遲景上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小兒部部主任,周明明為簡任第十職等婦產部產科科主任,丁紀台為簡任第十職等內科部心臟內科科主任,張 燕為簡任第十職等心臟血管外科科主任,蕭應良為簡任第十職等家庭牙醫科科主任,黃振義為簡任第十職等一般診斷放射科科主任,洪東榮為簡任第十職等急診部毒物科科主任,徐國雄、黃三榮、彭海祁、卓良珍為簡任第十職等主治醫師,黃文豊為簡任第十職等血庫主任。
任命陳昌雄、許璋瑤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局長,周薰蕙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姚秋旺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
任命潘宜宛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朱寧玲、胡家萍、周武泉、施景勝、楊景斌、尹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月容、曾玉梅、吳聲和、周家揚、陳惠薇、林淑汝、黃偉傑、吳 昕、游琇娥、古佳立、黃惠玲、張育楠、王佩華、章錦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文彥、顏國書、廖國陽、洪憲忠、王家良、郭佳隴、胡宗慶、羅健生、黃建中、賴信宏、張貞德、周美雲、吳權靜、李虹霓、蔡瓊慧、劉秀娟、廖俶伶、陳秀佩、白秀如、尹士婷、江叔娟、魏淑蔭、張玉玫、豹素碧、林小萍、顏素卿、雷意娥、蔡秀玲、賴國慶、林欣怡、蘇月美、王姿燕、胡淑月、王素珍、陳菁霙、王惠蓮、曹梅僊、張淑君、吳梅金、李敏聰、蔡新明、宋若人、葉松竹、黃文君、張雲英、周佩萱、陳德強、黎秋香、黃啟發、曾民仁、周清江、張筱貞、范隆川、楊俊卿、翁秀娟、李瓊珠、莊光輝、徐君堯、黃婷雯、初麗娟、李淑菊、潘春淑、陳麗敏、謝姍汶、傅憶珍、林潤琦、蕭晶菁、吳佳芳、謝淑慧、葉俊麟、劉士煒、林時逸、蕭秀美、李雅燕、楊慧君、游秀慧、傅昀綺、李鈺雯、黃秀芬、李文英、柳淑娟、廖惠鶯、潘景月、詹瑩君、曹淑雲、邱碧雲、張泰階、呂政道、許如玉、鄭淑貞、趙良曉、林銘蘭、蔡維中、李榮壽、胡麗芳、羅慧玲、胡麗慧、羅惠美、湯雅文、童瓊華、王茱帝、蔡佩苓、邱柔蒲、柯慧貞、張惠玲、王聖明、謝宗儒、曾士哲、周昌德、曾 雅、尹祚芊、黃靜英、黎淑芬、陳志學、申緒慧、劉丁壽、江蕙如、莊惠琴、陳珮蓉、李靜宜、楊淑慧、謝孟酌、駱光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學建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何道平、黃嫊媜、王德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毓慧、張春美、詹薏燕、王俊翔、胡智強、宋國昌、溫正宗、林國財、賴敏玲、黃家琪、鍾玉珠、張春生、廖武鴻、曾世文、張炳輝、林茂、李春盛、范書瑋、徐順開、楊道乾、蔡須美、張伯州、陳清科、彭介山、楊黃宗、馬美惠、陳桂香、陳健民、朱真慧、洪三本、吳賢勝、馮衍鈞、闕秋貴、何 郡、洪千淑、鄭慧美、呂春松、吳志忠、鄭貴月、賴怡潔、吳雅芳、鍾勝宏、陳正燻、蔡永順、張美娥、賈鴻權、蔡國吉、陳賢群、李玉梅、劉佩芳、蔡月秋、吳明哲、詹文峰、張千益、王正芬、周明宗、徐瑞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錦鈴、張瑞峰、顏亨豪、曾漢民、溫錦清、楊玉美、黃文祥、張秀琴、王永宗、林湘禮、黃昭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琇琄、林靈伶、李培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任命秦韶生、劉富光、張賜玲為臺灣省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賴伯勳為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李麗雪、宮良弼、葉炳隆、洪士哲、林佳瑩、陳祖瑜、宮天幸、張恒鴻、謝銘達、楊黎明、楊仁鄰、沈娟如、廖麗文、鄭國樑、楊意堅、王松江、黃敏修、陳清雄、黃金隆、陳基生、余翠媛、林雪娥、游嘉文、王建雄、許根豪、洪德豪、林春陽、林天彥、張舒婷、王贊雄、郭虹慧、葉裕榮、李明智、許超俊、巫秋燕、王 豫、劉瑞鐘、游哲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鈴木、張金順、葉俊明、張志淑、吳玉鯉、林蓮香、蔡文淵、胡志成、廖學誠、黃美玉、朱麗萍、林介龍、黃琪竣、徐長運、林俊雄、江玉卿、許楮梨、丁瑞瓊、吳銘月、謝金豐、紀瑜瑜、林啟東、郭美貞、蔡瓊珠、王哲茂、羅 蟬、陳同海、陳如濱、黃文英、張韻如、林傳琦、林家煌、朱識允、徐平平、蔡聰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平生、許耀人、許清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新丕、張多源、黃 育、洪春玉、陳天民、鄧作群、蔡美華、余瑞雲、吳靜瑜、溫錦恭、李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霜、林憲聲、林素蘭、高克銘、曾碧燕、楊素珠、羅穗蘭、蔡椒如、陳鳳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龔豫蕙、謝美倫、洪義輝、林桂秀、洪兆宏、許雅娟、林延彬、鄭博仁、蔡政賢、許萬興、蔡武進、馬秀錦、楊宗義、孫銘信、許金鑑、陳壁輝、楊保正、林 榮、張素芬、傅和麒、林毓傳、李英宗、羅雪蘭、詹長山、林橋村、任竹敏、陳金川、黃淑蕙、陳秀英、秦世玉、吳政儀、黃素華、孫素玉、顏敏夙、賴清陽、張智雅、張哲男、林麗華、莊濸濸、張尚位、李俊星、李鍵和、梁煒成、楊泰源、賴乾隆、黃明政、黃福廷、黃呈紘、高正光、鐘秀鳳、林先魁、邱辰喜、張起凰、呂昆玉、黃利雄、許文碩、石景盛、陳淑芬、曾訂茂、曾鴻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吳炫、巫銘發、吳源彬、沈文童、李文畢、鄭介明、鄭登陽、王志平、高雅琴、林茂森、黃秀娥、李 謹、簡淑娥、李國川、邱融珍、鄭碧福、黃榮智、蕭月寶、蕭玉枝、施秀月、張素娥、廖秋仲、張秋龍、卓金鐘、陳靜鋒、董國防、顏國楨、湯陞為、王鍾富、曾榮富、張芳銘、楊介德、李延壽、李冬柏、陳正欽、胡瓊珍、蕭美玉、曾天壽、林麗珠、吳定哲、許龍雄、張金河、張慶隆、謝萬順、賴世傑、李金讚、張天君、呂玉敏、林炳榮、黃仲裕、王哲明、陳義中、邱瑞發、吳國樑、謝秀鈺、范姜文興、莊桂惠、黃坤陞、黃國臣、呂榮裕、鄒玉佩、邱惠慈、江安妹、蕭一郎、蘇春薇、吳榮富、杜明映、紀炳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任命丁育群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
任命吳陳鐶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榮宗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林占青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彭坤業、鄭富銘、王安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張秋雲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李慶義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楊治宇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田炳麟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洪泰文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翁宏在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卓春蓮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陳茂森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許仲瑩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蔡瑞宗、林綉惠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許月雲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黃全祿、楊秀蘭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羅榮乾、朱家崎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吳哲俊為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臺中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蔡亢生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鎮台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戚良雁、楊金煥、郜健銘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淡紅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郭良騰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李健二、王珮如、高鳳至、李莉莉、劉怡吟、李朝森、葉靜宜、張雪微、許玉愛、陳瓊珠、李木興、錢妙祝、謝如雯、林錦屏、陳珍珍、王瑞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嚴文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政達、陳秋娥、羅柏林、張碧鳳、曾逸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慶惠、吳忠記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希道、陳進南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任命黃泰仁、石松衢、謝旭炎、林建華、李岱璟、陳健仁、周國平、包明章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任命王離洪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紀綉珠為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副處長。
任命余瑞月為立法院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黃伯僚為考選部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益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豐、黃士聰、葉增光、王悅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 萱、周百威、楊中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熊惟甲、梁鑫京、余齊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從喜、周群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殿偉、郭明政、吳東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張有惠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特派謝深山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任命洪良雄為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藍慶齡、侯志翔、穆慧儀、朱森村、汪林玲、譚以敬、蔣雨芳、歐陽秀枝、萬立馨、汪淑芬、夏天玲、林意宜、蔡元喆、陳翠宜、許麗娟、劉一屏、黃英雄、吳 立、徐增榮、李珮盈、陳鳳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春江、邱維彬、林麗俐、林靜瑛、蔡文德、林立人、許明富、李金蓮、黃綉霞、陳秋鯨、林正松、吳春金、陳基雄、王士魁、李榮周、吳國安、曾淑敏、周澍來、陳俊陸、張振榮、趙迺坤、殷美隨、劉春蘭、陳永國、林秀娟、林鈺娟、郭采芹、陳家添、楊啟志、陳衍芳、劉惠雲、甄慧蓮、陳慈芳、許銀勇、江宗仁、蔡佳璋、廖榕秋、曾清源、邱煒樟、黎善禮、葉東木、陳肇和、馬傳宗、張玉美、李甘雨、林保熙、陳起華、蕭吉輝、曾富美、趙素蘭、黃 玉、張桂枝、張彩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段華英、劉明河、傅勝治、張稚煇、宋成賢、吳欣薇、林淑謹、陳婉真、楊純如、洪伯芳、馮瑞珠、謝淑芬、柯秋凉、張虹雯、鍾菊花、林君穗、陳柏如、劉英姿、錢清心、徐文雄、王洪明、范世億、潘禎哲、施永裕、魏俊欽、張麗蘿、周佳燁、卜令枬、林保方、林朝順、張慶裕、王吉甫、林清政、林雲英、黃阿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麟書、許耿源、劉彩貴、劉蘭英、林鴻麟、童秀鑾、林金桂、柯幸淳、陳素瓊、汪守綱、蔡美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振乾、林美妙、褚罔惜、胡淑貞、李明道、丁思惠、朱文玥、蔡妙慧、鄭淑心、盧淑芬、虞積學、鄭亮妗、廖清達、黃金剛、黃柏治、鐘順輝、何俊賢、胡寶月、梁鈴玉、蔡志弦、劉祖文、洪友棠、林春榮、吳美雲、劉雲龍、姬則華、楊日昇、馮金國、陳 琴、張耀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清標、吳孟龍、洪演廷、黃水川、黃新生、呂傳獅、王明銓、鄭增淼、鄭盟山、呂明容、林昆賢、陳榮坤、王復中、簡 修、藍阿玉、廖麗琴、鄭 敏、洪龍全、洪秋庚、葉弘和、羅新福、蘇貽嵩、黃太平、陳瑞堂、何立玉、陳水鏡、江利仁、莊信雄、呂海萍、黃平進、李傳義、邱昭勇、李有仁、謝逸文、顏世翠、游輝雄、黃賜海、林 華、梁寶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櫻、謝素真、王淑靜、廖玉梅、劉家禎、陳佩汝、吳明珍、陳燕萍、陳秋麗、吳金靜、劉秀嬌、劉岳屏、杜麗文、楊千慧、榮珮琪、蘇郁如、阮師聰、買明妥、許由湘為薦任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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