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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88年03月17日 號次:第626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五日
華總(二)榮字第八八一○○○三六八○號

中央研究院院士陳 槃,資賦穎秀,困學力行。早歲卒業廣州中山大學,從傅斯年、顧頡剛等諸儒遊,習古文史,治學精微,為時所重。旋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潛心宣勤,積學益進。獲聘兼第一組主任,初治春秋左傳,考證詳密,引徵贍博。繼治古讖緯學,於載籍中離合經史者,爬梳理紛,使古讖緯深入學術研究之門。復於兩周史地暨秦漢簡帛考釋,索隱鉤沈,折衷至當,嘉惠學子,聲華鼎盛。嗣膺選中央研究院院士,克盡所學,建樹益多。兼任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教授,春風化雨,教澤溥施。曾榮獲中山學術著作獎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盛譽揚輝,楷模昭代。綜其生平,盡瘁學術,獻力文史,碩學鴻儒,群流共仰。遽聞溘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宿學之至意。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五日
華總(二)榮字第八八○○○四六一八○號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范魁書,忠誠耿介,器識恢宏。早歲卒業朝陽大學法律系。抗日軍興,請纓報國,曾任軍法政務諸要職,建制育才,抗戰剿匪,拱衛國土,迭獲殊功。出長浙江省奉化縣,膺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建設桑梓,經略郅治。來臺後,歷任東南長官公署臺灣北部防守區政治部主任、國防部總政治部組長、軍法處處長等職;尤以軍法局長任內,主持修訂軍事審判法,平亭熟計,益宏靖獻。嗣復擔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司法行政部政務次長及司法院秘書長,維護國家安全,改進獄政措施,丕奠審檢分隸宏規,翊贊功深。出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致力澄清吏治,猷績懋昭。茲聞溘逝,軫悼良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崇禮耆賢之至意。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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