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366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4月14日
號次:第626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日
任命施永源為臺北市政府國民住宅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源池為臺北市大同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黃淑清為松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李海鈺為高雄市左營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林久博、紀二朱、林華儀、陳仕婕、李金木、邱德旺、蘇聖智、孫德進、詹振宗、陳世進、劉連鳳、彭亭燕、余德平、高玉姿、江 青、胡念意、李源池、賴瑞雄、鄭建昌、賴淑齡、吳美英、姚俊忠、廖 顯、李 亮、楊淑方、吳俊毅、蔡禎祥、陳景宏、洪守隆、杜銀蘭、范永泉、馮慶輝、王月嬌、胡玉連、洪培堃、吳淑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義興、李明甫、李淑梅、許秀美、陳淑絹、李春木、何枝來、蘇信明、陳健洋、陳永佳、鄭金泉、陳嘉揚、陳香蘭、許婷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伶、趙玲琳、傅碧玉、左淑菁、李茂全、江茂村、蕭宏儒、黃楓翔、方菊蕊、陳筱瑋、姜夙娟、羅珮宜、黃安密、蔡惠雅、黃淑英、陸思怡、李琇蓉、吳麗娟、吳昭蓉、吳靜宜、張偉芬、趙月美、顧雯蘭、陳秀蓮、李錦枝、高淑容、游美華、林珈夙、郭淑雅、吳淑婷、江秋菊、沈怡菁、李麗惠、蕭淑惠、高鳳蓮、游家惠、殷芳慧、許金惠、李亞芳、劉香吟、饒美娟、曾泉惠、蕭命藤、黃其川、陳淑莙、許智惠、李金鑾、李榮珍、田安然、何慧菁、沈淑敏、于孝筠、葉秋玲、張瓊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陶守俊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七日
任命趙炳南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洪清海、劉明和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兼科長,蘇憲民為住宅及都市發展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黃能漢為消防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徐崇仁為臺灣省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
任命蔡明宗、廖玉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淑菁、曾富美、薛月娥、江學真、李美雲、吳玉倩、蘇靖惠、王正邦、張佳玲、陳麗惠、吳開裕、李同主、李元友、黃連根、吳橛達、莊朝明、陳添生、葉吉臨、陳清吉、秦美雲、簡太郎、吳同寅、賴再鏗、林淑惠、謝正一、杜月華、曾基華、吳榮欽、徐守全、簡俊統、陳碧雲、陳智慧、鍾文達、林佳玉、黃恩菲、李煥文、林思文、余俊明、劉恒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戚雪麗、詹惟堯、李美賢、何政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旦生、陶 冶、劉祖耀、王遠遊、楊明煌、周 侗、詹德銓、陳孝琨、宋清山、廖伶茵、廖宜歆、廖家梨、應孋恭、謝碧雲、謝允廷、林紫萱、王麗香、王金蘭、王筱華、張瑞香、張佳如、巫美惠、張麗卿、張素珍、孔英慧、臧君琪、鄭淑貞、順鈺雯、何幸茹、程艷卿、邱鳳君、汪正青、遲久林、江芳玲、游彩年、李麗玲、李湘鳳、李美靜、彭瑞珍、黃意雯、蕭雯菁、林采芬、林佳嬖、蘇湘茹、蔡淑玫、林奇文、莊燕珠、黃惠霞、黃素勤、蔡雅惠、曾惠玟、黃美菊、蕭美惠、黃智傑、俞淑儀、楊美倫、賴慧鈺、劉吉倉、陳麗娟、陳淑真、陳慧美、陳鈴鈴、陳美足、蔡鑫航、洪聰齡、劉進陽、張炳文、韋惠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周 鵬、吳秉毅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光、王際正、李丁土、林芬如、郭紀凡、顏添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胡孝楨、朱衍宇、謝政璋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七日
任命田在堯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梁莊婷、陳俊閔、蔣永珍、胡家駒、施志雄、謝文麟、蔡玉君、鄭雨璁、陳芳馨、李和昌、楊宏英、吳吟春、高榮基、許桂縣、蔡文賓、吳宗哲、許文明、黃榮元、蔡賞賜、施坤溢、黃村謀、戴萬隆、陳財源、陳坤城、張嘉琳、涂志標、黃堃洲、洪春昇、陳澤山、張新養、李義仁、陳聖孟、蘇光輝、馮永嵩、曾達霖、林蘭勳、黃明章、鄭傳堂、陳昭明、陳貽琦、呂忠勳、王百祿、余文章、吳正乾、李永枝、陳正悅、段孝峰、李景光、陳銀德、王飛橋、黃上文、吳元助、蘇志旭、黃正宏、陳弘策、陳榮寬、陳啟林、劉平建、陳清標、陳炳泰、李秀能、郭明宗、林俊雄、黃金德、袁鎮南、潘學輝、馬宏鎮、許法槮、吳添賜、許榮興、董鎮清、莊連富、陳建承、鄭啟東、蔡忠成、沈廷衡、陳忠寶、陳鉛明、黃啟章、鄭昭宏、張東良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維家、吳佩城、歐再得、譚天傑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八日
任命邱鎮臺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黃嘉雄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沈寶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林慶堂、許家裕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陳明芬為國立臺灣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光宅、蕭春源、趙宗鈞、李有贈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傅兆輝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派林村基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郭翡玉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鹿篤瑾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局長,谷萬平、楊明祥、莊振輝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葉滿足、莊清芳、劉天賜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趙金柱為審計部福建省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陳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文評、陳敏娥、楊正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嚴玉雪、李玉蓮、李文婉、郭律成、林政寬、廖本智、楊宏志、王黃舟、邱瀚模、陳沛隆、陳建源、楊卿堯、諶大中、黃培銘、謝榮賢、蕭輔仁、廖俊智、曾效祖、陳 明、李宗賢、陳國瑚、吳家華、陳家駿、梁昭鉉、朱水松、沈挺毅、楊佳勳、黃振宇、許聖民、馮介凡、洪壽宏、陳孟侃、陳昱景、劉高郎、陳世英、李靜平、何月珠、沈青蓉、許瓊文、林翠淳、薛雯琳、黃淑琴、陳惠君、陳國禕、陳雅俐、葉玉珠、溫添成、葉碧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娟、陳信昌、程鳳玉、郭炳榮、丘雪昆、蔡顯正為薦任公務人員,陳振宗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謝榮標、胡正國、黃雅玲、王媽達、陳賜章、李清宗、李文馨、巫茂仁、史志成、張職揚、吳娟娟、林孟璋、劉美智、孫玉美、李建德、林金茂、鄭守源、簡忠盛、劉順源、林國棟、黃丁河、蔡明憲、歐陽文福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鍾國強、吳建村、王美霞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