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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4月28日
號次:第627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六日
任命李宗義為國民大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錢奕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皮鎖麟為台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許經世為龍崎工廠簡任第十一職等廠長。
任命洪玉芬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劉政良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靜芳、陳泰成、呂彥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崢嶸、俞建華、蔡明哲、陳喜恩、盧 淦、蔡四結、顏啟銘、蔡龍華、程蜀漢、李曼玲、郭 羅、洪文裕、成騰龍、林嘉財、黃如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維強、康清煌、楊世清、俞金庚、童榮賓、湯潮基、鄭家驥、顏念慈、李自斌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日
任命陳正信為臺灣省政府勞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克成為臺灣省立旗山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郭友渝為朴子醫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張正英為臺灣省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康宗虎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金鶴坤、黃玉萍、高文泰、吳文輝、王姿月、李孟玲、蔡明娥、溫清火、李玉梅、陳湘東、劉至剛、余命宗、張淑雲、饒彩霞、黃美珍、林淑暉、呂秀鳳、魏銘伸、童俊發、黃宗央、李美齡、陳慧雯、葉翠蘭、楊秋香、張俊玲、鄭美津、李惠珠、鄭秀梅、賴秀鑾、林秋慧、廖嘉瑜、唐曉玲、古孟麗、梁仙麗、杜素綾、劉勁梅、張宇琪、蕭易芳、黃麗娟、宋振宇、蘇倩瑩、呂桂琴、陳雨潔、陸芙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文雄、陳茂欽、顏錫松、司明國、劉富秀、鍾煥雄、徐增榮、劉民雄、葉春香、許江濱、林献章、李嘉紋、張銘堂、葉清輝、王永寬、上官怡冰、高建旺、劉中杰、林俊良、林萬金、王志文、鄭榮田、李春生、李秀娥、馮國衡、羅成松、廖肇仁、朱韻婷、劉富禮、胡錦川、陳承隆、林山貴、余福信、田秀鑾、李信融、陳惠林、楊長泉、蔡怡芳、呂坤樹、林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美文、王贊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吉貞、黃瓊瑱、郭俐彣、林娟甘、黃琦華、王秀萍、陳美玉、林福美、吳翠華、文小惠、詹秋菊、陳素月、蔡秋茹、潘文惠、陳佳伶、陳昭麗、郭玉奇、邱文仁、劉永傑、賴月玲、陳昭慧、呂文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曾明月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任命鄭健中為國民大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素如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鄧國藤為法務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胡瑞華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曾燦煌為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秋國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亨通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吳昌佶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吳癸受、盧坤城、袁丕新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胡秋海為行政院衛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水金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謝瑞萍、羅啟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佩玲、曾顯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秀蘭、蔡錦田、張玉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一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欽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禎宏、張兆祥、王以蘩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任命詹永華為警正一階警察官,葉壬癸、顏明利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劉東霖、吳良友、潘薰茂、陳志華、廖銘賜、簡宗智、方文良、吳嘉龍、林澤守、陳安平、吳仲淵、游吳祥、劉玉玲、徐淑貞、諶崇潔、徐國衡、張鳳平、郭明男、劉信德、林文水、林文勇、陳明德、許仁宗、張世俊、孫慈惶、鍾清華、張本忠、叢文泉、馮忠堂、康恩崇、陳鴻霖、莊主仁、蕭文德、許頌嘉、黃豊文、林萬慶、吳政易、鍾慶裕、陳淑華、程幼佩、李錦榮、潘華昌、李興鎮、黃名禮、饒卿明、顏群良、楊添貴、吳文義、鄭國清、陳聰明、嚴超鋙、喻照麟、杜樹人、林鼎超、郭森邦、黃文富、周復原、張寅晉、劉善品、劉志中、劉桑朵、蘇信雄、溫德銘、洪宗遠、黃明祥、黃志明、邱能助、洪再昇、楊丁讚、林沅科、徐俊明、陳申天、薛英鎧、尤志斌、陳裕民、蘇陽明、詹木林、李揚輝、范兆興、蔡俊成、顧正立、胡玉磊、羅美蘭、王為美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鴻典、林正民、蔡政亨、梁國誠、黃金砂、張錫濱、黃文環、林國祥、蔡奇河、陳英彥、黃傳志、鄭健得、陳耿洲、林建安、侯玉真、劉俊斌、陳恒堃、毛茂寅、張志福、廖正益、凃基維、林世文、蘇俊冠、林水欽、張金山、鄭銀泉、姜宗林、蔡美玲、徐文彬、王慶達、李定國、吳玉麟、陳懿慧、黃素雅、吳青洲、蘇正平、劉杉彬、陳振誌、胡蓮貞、黃振銘、王建梅、陳炎新、陳宗哲、丘應群、魏裕溢、黃清泉、賴良垣、李文雄、鄭嘉賢、張百樂、侯本盈、鄭平郎、葉瑞東、黃大興、魏振利、廖照義、賀崇修、黃田宗、江品揚、林德惠、李鳳珠、黃智源、盧川松、黃川男、洪衍發、陳愛國、馬秋月、黃民維、黃啟瑞、黃文彬、林永助、許惠雄、張志仁、李憲忠、翁育銘、林彥良、王文彬、蕭聖龍、林郁欽、王政彥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宋毓俊、李安順、吳 樟、謝海利、呂志文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王思凡、林明宏、李國榮、陳風龍、吳芊慧、吳秋評、蘇俊彥、林建良、林建南、丁 育、沈宗憲、朱宏隆、鄭育興、陳必欣、鄭漢上、李慶鍾、林正訓、張國雄、廖明員、李國恩、張峻壽、王升志、陳仲塽、黃俊宏、田小皇、邱建台、張宗博、吳宗政、蔡義生、黃堃洲、蔡永祥、李美慧、曾文烈、黃永和、李慶勇、陳再益、陳朝明、蕭臺生、方幸章、高連順、謝國麟、王叔安、劉昆錦、陳金杉、陳俊宏、許豐鎰、劉宗憲、柯協力、汪宏政、李祺德、溫清財、許富強、柯榮宗、張文宏、謝文吉、黃永霖、吳永忠、吳志文、張哲郎、張天期、劉大賺、翁麗雪、江國勝、簡銘志、吳進彬、翁俊能、賴永寬、劉煌庭、邱宜賢、余文治、蔡文相、林志聰、蕭正男、李振榮、林明同、沈明鋒、李和昇、蔡俊博、歐進和、吳俊約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特派許桂霖為八十八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特派蔡憲六為八十八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專責報關人員、保險從業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