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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88年07月15日 號次:第628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九日
華總二榮字第八八一○○○四二八○號

監察院前監察委員許炳南,資性穎悟,誠樸耿介。早歲清寒,困學力行。奮發有為,志節堅貞。光復後,參與基層建設工作,致力鄉邦興復重任,勤懇自持,卓著績效。歷任臺北縣景美鎮鎮民代表會主席、臺北縣議會議員、副議長、臺北市議會議員等職,殫精竭慮,為民喉舌,敦促政府,拓展交通、整建社區、普及教育、濟助貧弱,推行地方自治,厚植民主丕基。嗣膺選監察院兩任增額監察委員,崇論閎議,謇諤揚輝。秉公持正,整飭官箴,消除積弊,革新政治,強化監察權功能,益宏靖獻。綜其生平,堅苦卓絕,敬恭桑梓,公忠體國,柏臺望重。遽聞溘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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