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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15年11月04日 號次:第789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10月28日
華總二榮字第11500105390號
僑務委員會前僑務促進委員陳文雄,堅果弘毅,達識俊器。少歲卒業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旋負笈重洋,獲美國哈佛大學應用力學碩、博士學位,淬勉自彊,振翮摶飛。爰供職國際商業機器公司,復興業操持,掌理旭電公司,精進製程品管方策,創新人力培植機制,深謀鴻猷,大展襟抱。公餘悉心僑務推廣,歷任北加州臺灣長輩會永遠名譽會長、北加州臺灣工商會會長、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總會長暨創立六度基金會,躬行經驗傳承分享,開拓臺商合作網絡;眷注臺灣產經發展,提陳優勢製造建言;設置多元獎助學金,嘉惠傑秀潛能學子,長算遠略,慎終如始;施仁布澤,揚聲勵僑。曾獲頒美國國家品質獎、舊金山灣區製造業年度最佳創業家、臺美史料中心傑出臺美人等殊榮。綜其生平,樹立國際貿易奇勛茂績,映現公益服務赤忱丹衷,儀型軌範,奕世流詠。遽聞溘然長辭,軫悼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僑賢之至意。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