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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5年10月21日 號次:第788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
 

任命郭硯文、鄭雅云、張瓊文、孫正宇、陳彥賓、丁妍君、黃詩婷、王菀珊、柯瑋平、丹俞涵、陳奕婷、蕭威誠、謝承哲、林延叡、包宸誌、陳秋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祥、蔡王均華、彭詩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瓊慧、郭蕙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怡如、胡佩晴、陳鈺琇、周國祥、蘇惠嫻、魏妏軒、江志華、陳志輝、楊怡玟、游品海、盧依雪、謝孟璇、蔡郁雯、官楷鈞、黃淑垣、張國華、華彥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佳如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鳳枝、陳怡君、林琮富、黃議賜、廖建福、吳惠雯、賴佳吟、蔡妙文、林俊光、楊喻甯、蔡博宇、劉奕呈、王秀芳、葉美秀、游偉青、沈建民、陳敬幸、邱祺兆、梁家榕、洪雨暄、劉又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嘉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瑞彬、何俊廷、簡歆玹、鄒文金、林揚智、林憲穎、張正源、陳偉平、張晏瑋、陳奕愷、蔡秀女、周怡君、黃高鵬、白秉承、許貫彥、楊竣雄、廖昶丞、黃義翔、何欣翰、蔡偉柏、羅宇辰、潘浚羱、郭桓志、黃泰儒、郭展維、張閔傑、翁浩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世榮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易慧、范哲源、黃美連、吳秉憲、廖婧秀、張家綸、郭瀚徽、蔡坤憲、黄品龍、魏巧倫、劉翌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家琳、王姿淳、林冠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振坤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穗、魏孝真、施美瑛、柳雅婷、蘇聖文、尤仁杰、陳宇軒、陳昭顏、蔡承恩、林瑞鎮、陳雅華、陳宜彣、蔡啟銘、陳菱霙、郭聖平、呂竹如、邱宥騰、林芳楨、黃佳雯、黃雅絹、王柔涵、陳依伶、孫志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薇宇、郭尚明、顏伶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明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龔大為、黃丹鈺、洪芷楹、吳庭昀、胡家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代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燕、傅小珊、王莉雅、王洪章、徐岑曦、胡芝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宇禪、黃鈺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陶正欣、廖奕翔、謝名傑、陳雅琳、林佩葦、葉思秀、胡昱安、阮彥儒、張錦銘、林佳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莓媚、李尚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宥廷、李剛志、陳岳忠、張郁群、曾子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曉竹、游以聖、傅宣碩、林家旗、吳怡瑩、張靖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嘉欣、黃馨蕙、林呈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伶蓉、盧湘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媜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靜宜、徐禎鴻、高慧敏、簡婕羽、陳冠儒、馮忠輝、林國志、張文志、洪筱筠、高毓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語芊、潘怡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宣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議儂、徐暄茹、黃思凱、尤仁宏、謝永新、葛時君、胡克穩、張寶齡、鍾蘭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志祥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仙瑩、劉姿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永全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怡蓁、羅章哲、唐洪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永芬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史哲維、張仁傑、吳銘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文奕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如欣、賴建成、鄭博耀、莊雅晴、桂麗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玫秀、吳承祐、張珮熏、王麗雅、陳淞言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柏彰、楊偉權、許績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台佳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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