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9月23日
華總一義字第11500093331號
茲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教育部部長 鄭英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