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
華總一經字第11500086661號
茲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六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