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考試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華總人一字第11500074180號
主 旨:公告新增、刪除及修正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三十七個、刪除二個、修正八個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如附一覽表[pdf]。
秘書長 潘孟安 院 長 周弘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