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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115年07月15日 號次:第787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7月3日
特派伊萬.納威Iwan Nawi為115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115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7月3日
特派王秀紅為115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7月3日
特派鄧家基為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2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7月8日
任命李國鋒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睿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學文、毛兆莉、葉秋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婷、陳吟姿、吳麗玲、鄭翔仁、李易澄、蔡承哲、李登明、吳育誠、王煜脩、張子昱、莊芳遠、邱建銘、鄭悅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欣隆、戴晟哲、吳慧君、林博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玉坪、郭懷莊、吳宏毅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張育家、彭星翔、王傳翔、徐麟儀、何智允、呂幸鴻、張文毓、鄒竣鈜、陳彥均、陳于臻、林東昱、黃儀聖、葉承鑫、吳青峰、石晴、段磊、林揚珍、張軒綾、王皓宇、許家嘉、江翰青、洪晉翊、陳彥甫、黃昱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趙瑩、楊謦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兆富、林錦宏、張裕炳、李家恒、蔡昌宇、傅紹文為簡任關務人員。
任命廖郁欣、黃其斌、汪曉雯、楊玉瑩、趙苓妘、林仁盛、陳韻竹、陳巧瑜、賴蓁琪、翁瑋彤、張家綺、吳幸蓉、廖昱鈞、陳葦庭、盧慧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蕙竹、林依蓁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藝玲、徐郁晴、王奕玟、楊淯瑄、田軒豪、于耀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皞儀、羅心彤、范誌桓、蔡昇益、謝善華、黃昱維、簡妤瑄為委任關務人員。
任命楊雅婷、粘惠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維、林渝珊、張晏禎、張宏偉、林素惠、蔡玉雲、陳譽升、林芸秀、吳慧雅、林政傑、朱亭羽、葉慧珠、蔡君翎、邱憶茹、楊明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芷綾、陳俊良、王文芳、施昱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佩君、周峰雄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路亞、謝昌龍、張爲翔、林昀鋒、李欣樺、余若歆、蔡佳雯、呂欣芸、謝名碩、楊東昇、葉庭維、王振權、彭學泓、王厚曾、吳瑞陽、尤琇琳、陳怡媛、堯勁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弘頤、邱士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紹旬、林宜錚、吳耀勝、喻世祥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梁恊勝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索心清、陳奕威、杜承穎、田真珍、蔡泓翔、俞裕中、鄭米娜、黃怡婕、謝文媛、徐卉娟、簡維宏、郭哲榮、曾永興、鄭惟珊、賴昆暉、陳浩瑜、陳昱穎、鄭慶豐、陳嘉玲、林博鈞、陳品融、陳彥勳、吳欣怡、黃智勇、楊佳樺、鄭士維、張凱棋、陳弘凱、林宛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宇、盧卉卉、劉昊、吳明庭、葉品竺、張介佳、汪少翔、黃柏順、劉樹君、蔡岳倫、楊智翔、柯宜蓁、彭政桂、王詩萍、鐘啓銘、劉阜豫、李鈺婷、陳家豐、黃建豪、紀勻婷、蕭登云、游東諺、朱克理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玉如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杏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媛琋、徐帛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怡汝、翁志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冠如、華光先、張家明、張世豐、魏經權、劉子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郁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家銘、賴政佑、劉韋呈、陳瓊雯、郭得禾、馮雅涵、劉淑芬、黃邵莉、黃婕瀅、許雅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雄、楊忠霖、張佳瑋、李芃赫、蔡宛芬、黃柔甄、胡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聖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靜怡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沛湘、黃宏儒、許嘉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奕瑋、王毓慈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美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錦結、林宸郁、陳韋綸、許傑亮、陳琬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
任命朱芷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韻如、徐乙甄、郭瀞憶、李國輝、林麗華、宋鴻瑜、蔡雷佇婷、干子期、潘俊呈、林哲安、張啓南、陳翰慶、沈劭軒、曾耀緯、黃政文、張美娟、陳勳玉、張芷菱、蔡曜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家毓、張銀峻、林哲瑋、司翠英、林誠翰、林濬昌、簡維佑、洪瑞陽、曾絹捷、洪宗賢、林弘傑、方皓、孫浩晏、周哲瑋、王耀輝、吳櫂銓、趙恩霆、沈承和、劉承恩、孫培鈞、王楷文、吳兆紘、黃信翔、陳坤安、蔡易霖、葉昇展、陳則理、籃勝宥、施宏霖、蔡瑜瑄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子誠為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王堉力、劉哲名、王雪鴻、徐千雅、鄭心慈、郭法雲、吳宜展、周珮娟為檢察官,任曼欣、童昱文、鐘曼綾、郭宇祥、彭梓恩、蔡欣翰、洪渝婷、蔡承翰、卓喆寓、葛修寧、黃書晴、黃眹瑋、李品欣、楊振岳、周映彤、顏煜承、謝永隽、林峻屹、林筠喬、薛名甫、謝宗穎、張弘軒為候補檢察官。
任命陳姿穎、許毓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鈺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闕佩芸、陳昱婷、陳燁翰、陳亭余、游子萱、廖亭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芳宇、劉家豪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維、林容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銘煇、曾明斌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余命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琪、鄭朝升、陳玟、吳牧凡、林承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姿良、施以德、李佳勳、楊尚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怡軒、林君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璿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淑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靜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紹寧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慧娟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楊凱婷為法官,陳柏任、陳亭妤、李紹嘉、蔡尚傑、陳姿妤、柯權洲、楊博為、劉其鷹、林禹彤、張景閔、郭永賦、梁茵茵、白凌瑀、鄭宇宏、初怡芃、楊肅宇、楊子賢、陳旻均、沈威宏、何宗勳、陳彥君、陳姿瑄、黃庭安、陳任炫、洪舒芸、邱瓊茹、馮寧萱為候補法官。
任命盧郁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侑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依萍、林宛萱、藍珮齊、陳羿憲、金卉芸、游佳昀、陳琳、吳昀萲、陳昱伯、賀世暐、高士峯、周熙恩、施俊仲、吳美燕、許程俊、黃健軒、歐之瑜、范振瑋、陳昱錡、呂祐侒、莊秉儒、黃宥心、樊家欣、廖瑀心、黃柏諭、葉思妤、楊庭嫣、莊子萱、黃詠恩、陳映璇、黃彥琪、張詠絮、洪莉喬、蔡宜秀、林佳儀、陳世豪、廖明俊、王俊凱、倪祥豪、陳柏全、陳勇偈、黃翊芹、廖鈺汝、林煌旻、楊豐仁、姜昱丞、信安恬、張羽辰、盧亮瑾、李欣儒、張瀚文、謝碧瓊、李瑞瑜、李順弘、王于珊、黃玲蘭、許奕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祝芳、潘盈潔、吳俊樞、李峙崴、林暐、李家儀、李惟仁、蔡凰嘉、林家維、侯欣妤、任益芳、嚴衣筠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