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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115年07月08日 號次:第78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
任命郭有志、王富瑜、葉羽珊、趙世中、紀芷榆、吳惠如、廖育麟、何旻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稚友、邱子維、林俊瑋、吳嘉文、張志遠、邵韻玲、唐賢恒、王惟昕、黃昱仁、李庭葦、范元豪、葉俊霖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紹雄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鄭至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霈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姿茜、林俞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俊傑為簡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宥靜、陳姿妤、陳紫昀、鍾承翰、王雅婷、謝欣諭、蔡育倫、楊卓蓉、李歆甯、鄭琇文、林煜葶、王瑱薇、林昀葆、張文怡、李雅慧、張瑋、陳平翰、林鈺璇、裴才毅、李柏頡、李汶翰、林紓綺、張恩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品鈞、唐正鼎、林芳羽、黃暄汶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鄭雅仁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肇祥為委任關務人員。
任命林如容、李慧強、曾淑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承翰、陳宗義、廖書賢、洪世芳、陶韻如、張廷宣、張宇鳳、吳婉菁、邱姸臻、羅祥瑜、潘盈如、黃博瑋、蕭椲蓁、魏莉娟、張妤如、楊小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悦期、蘇庭萱、王奕景、江文淮、李翰、李政憲、高虹均、徐文沅、華祐寧、簡俊榮、杜壽恒、林映嘉、謝昀宸、侯冠宇、蘇原德、張劭宇、宋浚瑋、王博樂、陳政諴、李摩西、許盈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宣仁、劉鴻賢、蔡文琪、賴蕾米、方士瑜、許維哲、胡宗翰、王耀震、郭皓彥、江庭毅、莊淳宇、賴乙中、洪維陽、林志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家蓉、黃惠欣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邱稚宸、侯詠琪、高光萱、江宇程、彭彥儒、潘鈺柔、李政賢、洪若純為檢察官,李明利為試署檢察官。
任命林伯相、鍾清源、李建和、温展華、陳鴻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楊傑、葉盈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家強、丁亮儒、陳淑美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洪坤瑲、張安志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張亭榛、凌乙心、劉家宏、謝翔仁、蔡宗佑、廖致翔、王崇穎、蔡昀臻、林勇霆、孫瑞霖、李家齊、趙國驊、徐豪聰、張奕倫、李岱嶸、梁庭嘉、吳忠諺、陳裕旻、林舒文、顏崧淵、吳輝仁、楊佳樺、魏家祺、柳宜君、陳智嵩、孫靜瀅、王伶鈺、黃羽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則燊、吳佳真、莊采妮、蔡沛蓉、江書霆、許思美、鄒騰偉、王雅慧、李瑞華、林季賢、王英文、柯怡瑄、黃洛明、甄仲傑、陳苓溱、陳佰芬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家容、黃秀娟、陳秀娃、江宗龍、劉琪璋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宏陽、邱聖鈞、應楷勳、謝呈羽、藍子傑、楊勝富、杜苡彣、郭瑛茱、李昀儒、張懷允、許恬瑜、馬茱婷、許甯筑、陳虹汝、黃韋嘉、黃裕凱、簡文慧、歐檥嫻、陳于婷、林雅怡、黃秉弘、萬珮君、蕭宇君、江幸家、吳宜儒、湯惠米、謝岳哲、胡雅芳、林佩君、古庭、黃莉慧、林伊仟、汪宜萱、洪珊儀、鐘泓逸、楊淳頤、凃嘉祐、林千芮、李艿芳、蔡晏竺、蔡佳穎、陳勝安、黃靜娥、羅筠婷、林恆焴、王琬怡、陳思穎、童彥榮、丁宏賢、李宣穎、薛羽容、王品涵、鍾佳容、呂加頤、施奕鳴、楊怡芊、陳玟雅、高子容、林珈卉、賴鏡先、洪日昭、黃鈺翔、蔡宗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泳誌、孫翊喨、李沛穎、黃立杰、陳圓心、黃國榕、邱竹妤、周嘉俐、郭思宏、李觀宇、徐嘉珍、陳雅筠、孫嘉沂、張佑福、徐榆婷、黃育文、蔡淑玲、吳宜蓁、蔡燕玲、黃義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裕堂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竣燁、許方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麗馨、陳瓏元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芷庭、蕭宥玟、陳曉薇、林延哲、詹雅婷、楊喬雯、邱芷翎、李姿霈、柯皓文、林育楨、蘇靖貽、王佳音、賴亭如、蕭妤晴、張恩慈、蘇月琴、沈瑾欣、劉佑康、周品瑄、許毓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喬米、廖紘榆、陳信佑、羅鈺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書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洛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鈺明、謝佳臻、許凱菱、洪品涵、李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祐廷、羅崴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文中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喻萱、蕭郁娟、朱珮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凱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文坦、曾驛勝、洪翠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姿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國芩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志強、黃薇蓉、鮑夏明、劉宜姈、黃姵瑜、楊雅如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保齡、劉晏伶、林柏辰、劉美鳳、陳昱光、謝智宇、王詠萱、尹容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璟萱、彭明賢、楊雅淳、吳品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智守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林修平、楊承翰、錢衍蓁、王筑萱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碧玉、游育倫、蕭雅毓、馮君傑、施介元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姚婉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彤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夏賢統、莊子緣、彭志文、鄭大川、許雅芝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姿瑢、賴冠融、李宜麗、張賀鈞、張筱妤、鄭育騰、陳毅庭、王妘家、江秉倫、洪偉智、李昀蕙、呂柔萱、魏沂庭、李庭州、邱士誠、陳鈺鈞、林楷家、王乙雯、莊文政、吳金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思祺、蘇子翔、李奕靜、尤雅嬅、劉昕嵐、洪秋萍、林東叡、吳芯蕾、游博安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6月29日
任命薛亞琪、祝楚威、陳忻妤、鄒鵬、林彥琳、薛欣怡、秦國璽、劉以潔、張榕、蔡佳瑜、許心瑜、邱馨儀、童映美、洪慈謙、傅暄皓、李建廷、黃靖雅、張如婷、林芳郁、謝顥謙、林承興、李冠永、黃鈺庭、甘鎮豪、楊濟瑜、陳沛岭、鄭琪叡、吳室彤、張堰茹、徐嘉穗、張君薇、蔡維欣、吳采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祉嘉、李政勳、詹雅涵、洪麗雲、郭枳辰、吳雪夢、廖相如、陳敬杭、王昀臻、周佳叡、葉湘庭、陳虹吟、陳蒔毅、陳素臻、董文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祖浩、卓如吟、林政睿、蘇悅慈、李亞倫、葉武展、蔡兆銘、胡育禎、黃竑翰、阮于娗、林子傑、李幸頤、陳筠心、葉佩芬、王筱琪、王派錦、王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銘昌、黃郁婷、陳鈺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琬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雷雁如、徐右昕、魏曉晴、簡婉如、張晏岷、陳碧玉、高志強、林坤松、楊景麟、游育凱、王執仲、林育豪、吳敏瑄、孫敏城、凃政宏、何亞潔、陳玥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雅誼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士毓、林芝郁、陳珈妏、呂君毅、陳秋霞、侯紹萍、曾冠暐、李玟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子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秀宜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小媛、鄭仕民、張菱玲、陳美蓮、林茹萱、郭羿里、涂軒慈、許雅婷、莊景涵、涂玉嬿、李家騫、洪旭群、魏冕真、蔡萱諭、謝榮杰、洪子傑、李秋燕、陳郁雯、段尚圻、張家銘、黃瀚正、胡家華、王詩婷、沈雅君、吳健聖、劉君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鮮宜臻、蕭亞儒、吳旻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芳儀、陳律瑋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彥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馨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克勤、呂佳娟、李俐玟、陳庭霈、賴恩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珈虹、陳冠羽、吳佳欣、陳晏晴、王巧伶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映潔、陳維慈、蔡翔鈞、莊聿安、欉有儒、陳致賢、李佑雙、黃湘茹、劉炘佩、林詩瑜、鍾智軒、吳語庭、廖湘綺、湯雅雯、許佳芳、黃曉暄、林晴葳、王元弘、潘佩青、吳易洲、邱秀祝、王俞婷、陳冠妃、林其鋒、卓億婷、黃鈺堯、劉廷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誼瑋、吳承恩、黃勝楷、劉祐全、陳家凌、蔡忠佑、陳秀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甄仲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雅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馨儀、黃于真、顏菱妃、鄭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穗、張之玟、古家綺、陳穎萱、蔡冠辰、唐玉環、黃馨慧、李宛蓁、黃俊豪、阮芷筠、周志達、林建宏、鄭坤雱、王宏文、林照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盈儀、蕭
潓、劉芳綾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伊、劉漢媛、邱翊源、陳政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宇揚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姍、簡鳳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柏崴、王文娟、李冠瑩、許慧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汝、黃信森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韋佑、胡哲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沛駖、陳郁政、林以臻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媛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育翰、郭淑慧、蔡嘉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妡煦、陳盈安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已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