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5月15日
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4251號
茲增訂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二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衛生福利部部長 石崇良出國 政務次長 林靜儀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