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
華總一義字第11500003931號
茲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七十條至第七十一條及第七十三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內政部部長 劉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