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
華總一義字第11500001681號
茲增訂鐵路法第六十七條之三及第六十八條之四條文;並修正第四十條、第五十六條之四、第五十六條之五、第五十七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交通部部長 陳世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