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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5年01月07日 號次:第783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
 

任命吳登銓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114年12月23日至117年12月22日止。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
 

特任黃適卓為監察院秘書長。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12月30日
 

任命侯怡伶、黃燕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凱玲、簡台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郁惠、賴之平、莊棋凱、周世銘、潘麗莉、林世元、姜有成、盧偉銘、鄔廸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裕家、呂姵儒、高嘉陽、楊千佩、潘桂梅、蔣文安、洪冠琳、楊晉嘉、黃郁文、李先芸、陳瑞嶸、王沛翔、陳哲軒、邱偉庭、呂冠沂、王政閔、陳亭瑄、李宥霖、張萱瑋、蔡閔翔、黃韋程、許睿騰、王愼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佑政、吳宜穎、李奕葶、王豫英、范綱勝、王雯歆、陳佳妤、陳慈芳、林妮臻、高崑祐、黃日重、蘇秀珊、王暄雅、劉靜、許睿安、倪若榶、凃渝榕、鐘巧穎、鄒宜均、劉爰辰、陳瑜、許皓翔、李冠儀、王妤、李智翔、莊喆勝、林萱芸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隆興、林逢泉、呂世明、林武宏、蘇振龍、陳百祿、邱紹洲、陳炯旭、林故廷、張素菱為警監二階警察官,張益禎、許哲雄、吳明郎、戴國仰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蕭仕忠、黃士驊、邱子豪、廖珮伶、陳有為、黃建豪、林詩哲、楊欣怡、蕭瑀、李建蒼、傅俊瑋、陳彥勝、白宇翔、陳建龍、曾毓倫、陳瑞奇、陳柏翰、陳怡廷、王奎元、胡郁宥、吳宗鴻、黄泓儒、蔡幸恩、莊智鈞、黃佳琪、蔡孟澔、楊智為、林家賢、黃品銓、黃雅琳、詹適齊、張嘉容、陳逸學、白蕣榤、林高本、馬泓毅、劉亭毅、劉子毅、曾裕霖、蔡承桓、林建和、張振揚、劉建成、李信維、洪文峯、詹凱勝、陳長光、李士宏、蘇佑年、林韋男、賴泳村、劉子敬、洪紹嚴、洪鵬剴、楊雅雯、鐘仁蔚、李石根、柯宙志、廖晟竣、林叡廷、陳柏佑、楊宗霖、陳宥成、李佑如、黃建賓、丁柏銓、李育輯、羅偉盛、張子袁、許妙慈、李宗軒、黃俊賢、詹金昇、林聖智、林郁軒、曾昭棠、江奕綾、賴冠融、邱立穎、黃俊傑、楊玟融、黃裕仁、林建緯、蔡熙芮、方俊添、伏立倫、顏紋伶、李建昌、陳志彥、黃吉田、蕭子敬、林玉如、林昭廷、姜育璋、郭孟誠、鄭建順、蘇家緯、李芝瑩、何建宏、黃文昇、陳柏叡、張家榮、莊士賢、易翊平、林晏聖、武宜知、周雨葶、郭展嘉、陳奕涵、黃冠傑、李修維、吳函祐、翁珮茹、白佳代、鄭鈺彣、徐靖雯、徐正誠、何信志、陳信昌、鄭鈺薰、胡妤廷、彭正良、李政寬、陳奐宇、林大有、吳宗隆、吳孟璜、郭琮涵、王嘉永、韓嘉祐、簡秀安、蔡佳明、徐聖棠、李孟哲、郭宣、黃馨瑢、黃志凱、游楓偉、蕭鍇渝、陳弘哲、袁承濂、古明雄、林佳和、白昇永、陸嘉偉、蔣濬謙、洪佳綺、吳立懷、許智翔、張庭維、吳函庭、劉易軒、黃琳謄、王柏霖、蘇秋貿、張繼文、蘇盟雄、林弘翊、林凱琳、沈鉅洲、黃建鈞、王毓慈、蔣岳軒、林家揚、鐘宜瑄、黃伯丞、謝宇翔、顏廷恩、蔡宇杰、盧詩萍、蔣群螢、鄭璟鴻、李天官、陶嘉威、劉冠甫、劉瑞明、潘毅恩、黃振豪、陳柏丞、陳冠霖、盧冠妏、魏啟政、黃昭慈、黃聖倫、張禎祐、李旻峻、郭正彬、陳又新、陳寳林、陳俊成、蘇育仙、陳泰邦、蔡鎮宇、洪瑋婷、江育庭、吳永在、林昱瑋、林俊程、蘇士銘、李環宇、郭維凱、吳昱緯、黃鴻銘、郭秉周、黃璽銘、杜杰晉、蔡瑛美、劉孟承、劉根宏、洪維鍾、鄭凱謙、郭景紘、鄧珮琳、楊宗翰、彭薪翰、黃和寬、邱祺芸、潘詩盈、黃聖涵、高胡筱玲、林珈瑩、陳育煦、陳信儒、李謹后、黃鈺玲、吳哲銘、王正和、徐淳中、張右燐、林泰宇、丁淦原、朱啟達、許舜翔、馮世宏、洪典呈、潘名益、朱一騰、翁祥驥、陳彥儒、黃于禎、蔡馨儀、林偲紜、王芊榕、陳怡儒、葉維政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尹文新、陳雅貞、吳沛晃、楊立彥、鍾佳安、卓慧玲、邱鑑淘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葳農、李惠鑾、蔡輝鵬、王國隆、陳淑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顯和、范姜光良、蘇仁義、胡世敏、張榮昌、陳文瑤為簡任關務人員。

任命施映伶、温郁芸、余宛儒、簡吟芸、楊紓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裕祥、李俊毅、陳博凡、康韋恩、林蕙潔、黃珮菁、呂悅慈、黃煜珈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黃韻軒、陳怡涵、羅楡勝、余玉玲、吳啓源、陳育葶、潘靜慧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明恭、謝冠賢為委任關務人員。

任命羅筱卿、劉天惠、何振揚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崔雅萱、蔡宜君、林千鈺、廖文憶、余易欣、吳佳陵、高啟禮、陳芓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偉倫、蘇彥婷、王秋絨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宏璋、李青憲、王于源、郭正毅、林家舜、莊長遠、韓鐘達、杜讚勳、張毓珊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昀蔚、張宜瑄、張羽方、蔡宗勳、林欣慧、蘇聖琄、汪長霖、莊典力、魏怡珊、林姵伶、林原吉、劉英正、徐文勇、廖偉成、翁瑤崇、劉季霖、曾守甫、李東霖、許又仁、林志銘、黃株祥、王忠裕、蘇志強、陳朝榮、王志榮、陳兆勛、王淑美、洪于棻、吳信輝、王榮源、黃煥忠、曾慶平、曾培成、高維謙、黃家禹、黃偉文、張育維、粘鴻坤、鍾華昌、潘銘偉、黃榮德、蔡明哲、王之后、蔡宗宏、黃瑋智、楊智凱、吳偉富、葉俞欣、林科甫、賴冠成、黃軒宏、陳宇軒、曾建彰、余寅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志昌、柯一泓、古聖銘、王詠竣、黃哲勛、丁誌輝、林宣廷、蔡杰彣、龔哲宏、徐永真、李柏毅、楊博勛、莊晏菱、康瓊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祐涵為檢察官。

任命林雨歆、賴沛宏、吳麗惠、羅豐穎、薛偉銘、施家君、曾世杰、杜政達、黃明和、林群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志偉、郭紫瑩、梁書慈、陳宜安、蔡宗霖、何盈青、歐榮昌、陸珺華、蕭欣怡、曾煒唐、邱寶珍、陳煜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珮筠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宗泓、黃松齡、黃裕文、黃璽鳳、張妙慈、張伊婷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賀武志、陳世銘、高耀宏、胡昭瑜、巫新煌、方詩淵、吳候殿、何森永、林國榮、陳天德、張維舜、藍苑綾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趙德玉、端木勤、林君憶、鄭家豪、顧玉玲、劉洸宇、康凱原、黃詣軒、徐魁江、劉展瑜、黃靖傑、黃國亭、王行凱、林大鈞、王睿懋、林佳玗、林芷君、柳晴、魏浩宇、呂易勳、劉書維、廖柏翰、傅資尹、陳美瑜、郭裔慈、郭雅軒、魏士傑、廖苡翔、陳旻靖、洪培軒、黃柏霖、蕭承宇、周定濂、林軒霆、陳子潔、陳品靜、洪賢岳、林丞昱、劉祐勝、陳梓昕、張文豪、蔡瑋真、劉蔓馨、劉韋辰、曾品家、沈煜航、吳昌益、陳承志、吳宗澤、張逸凡、徐偉恩、謝學文、白蕙瑀、李長霖、張博勛、王千容、謝長宏、楊慧玲、洪駿榮、許禎娥、藍淑娟、李銘軒、施威任、張意尚、嚴婷、王柏翔、林思齊、李志偉、楊宗達、劉育銘、王寶堂、鐘嘉華、郭旻松、王光輝、古志英、陳正剛、林冠綸、許師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明宗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王則立、楊家威、胡永新、李若安、吳爾東、林冠毅、陳誼、洪璿皓、游采綸、林志聰、鄭功華、王怡婷、林俊宇、吳萬翔、鄭嘉德、洪冠楨、邱得維、蕭宇軒、張晉諭、張英華、陳浩瑜、吳承恩、黃理威、黃承濰、宋傑明、洪致中、李中欽、陳孔德、林文貴、黃琦方、蘇莉涵、郭俊傑、許瀚元、陳世恩、蔡采祐、朱月秀、林上仁、張筠旋、李婉瑄、許雅嵐、郭維宗、陳彥岑、李凱揚、陳詠心、莊士賢、許巧依、廖美惠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杏瓶、楊文智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雅秋、邱志偉、邱煥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蓉、蕭淨心、謝雅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文玲、郭俊伶、黃圓滿、董蓁、顏雯玲、陳新發、黃信富、張澤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承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俞尹、張雅姿、姚志蓮、潘尹婷、胡怡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俞均、王嘉儀、林素敏、陳怡穎、林恭葆、姚憶慈、曾郁芬、葉真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仁碩、高俊璿、何文淵、呂建興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孟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婉維、王曉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君、游明儀、蕭輔宙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秋珍、曾任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淑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政傑、魏雅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育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玟汎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宣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福明、林柏宏、蔡育嘉、王仲玲、顏志騰、許進隆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櫻綸、杜交國、林介婷、沈楷勛、紀昱慶、張書銘、鄭光佑、吳丞博、蘇俊維、林志賢、黃啟倫、陳冠霖、陳麗雅、林睿紳、蕭楷融、黃柏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建評、李龍豐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沈羽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旗宏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石偉廷、董守仁、林冠翰、陳永霖、林廷和、吳祥睿、陳鈺潔、林暐炫、楊朝傑、曹佳琪、林鴻麟、歐泫泊、劉怡伸、黃子銘、黃彥智、宋孟圜、謝孟翰、楊融育、張凱傑、李祁諺、丁文瑩、李億鴻、吳翰昇、饒建宏、張哲誌、陳威志、劉明堡、洪振洋、吳聖郁、翁資庭、洪郁翔、蘇俊憲、高學輝、劉冠廷、黃文佑、趙曼茹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葉帝余、楊慧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譚湘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凃明華、林鈺錚、吳迺蒨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雅仁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文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亨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萍、張正輝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瑞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贊龍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雯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聶至謙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裕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聖雅、喻珊、李振宇、鄭雪甄、陳育靖、田華仁、蔡國治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自成、盧培元、李淑貞、邱煜斌、郭柏宏、陳樂觀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來慧、葉淑玲、杜秀君、陳鼎鈞、王譽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鴻鈞、鄭欣妮、張顥庭、蔡明宏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信慶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趙書郁、江健鋒、江文玉、楊雅婷、林婉昀為法官。

任命陳佳伶為試署法官。

任命歐陽安琪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威良、周暉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熊慧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博仁、鄭淑敏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浩瑄、王靖鎔、吳瑾瑜、劉弘恩、林小平、蕭寧允、李欣蓓、邱彥勳、林哲安、詹純蓉、陳思穎、陳藝丰、黃欣怡、張云慈、陳公平、洪鈺涵、簡晏榆、白昆展、梁佩竫、汪則妤、賴秋帆、廖偉淂、吳玫臻、江家承、黎玉葉、王翊帆、楊雅婷、李宗恆、陳思婷、鄭景允、陳誼、佘柏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家汝、莊越智、蔡靜慧、李金寶、黃啟堯、孫芮羚、朱庭亞、熊兆康、李婉瑜、林楷庭、謝承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權育、吳聲暉、李彥虢、吳柏翰、伍逸翔、蔡佳縉、佘育霖、賴昕揚、陳偉翔、郭志峯、顏文冠、蕭得恩、張峻豪、李明勳、李重潤、李汶霖、楊育霖、蔡宜潔、蔡緯昕、宋奕均、李昱志、黃傳懿、施佳伶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方淩貞、謝啟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孟純、陳怡伶、李瑞雯、王秋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政璿、李珍蕙、王宣諭、邱譯萱、曹學仁、王亭之、陳科呈、楊柳飛、陳佳渝、林云琦、傅嫻怡、林珈伃、丁肇錚、羅婉尹、李恒祥、蔡辰典、廖庭諄、李翌享、李維哲、劉馨雁、蔡明憲、連任熙、李思彤、李昇叡、吳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榮泰、許菀芸、吳育玲、林佳郁、郭靜蓉、倪翔恩、詹智琳、莊克君、楊君婕、陳冠倫、陳郁甄、林芷暄、蔡佳蓉、柳澄澄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芷名、蔡華瑢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俊仁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羚瑄、程琬淩、黎蕙雯、黃柏凱、蘇子安、呂采欣、黃玟綾、黃憶雯、林詳峻、劉宜旻、葉卓謹、王信副、姜寧、黃晶瑩、陳韻竹、留思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學彥Tongsu Umi、謝馨慧、吳采玟、陳勁銘、陳致嘉、蔣美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東霖、蔡育澤、邱書平、莊琨懿、許翔智、楊佳峻、黃皓群、陳文鈺、盧禹辰、楊孟哲、陳劭恆、葉潾檡、黃偉哲、秦俊仁、陳俊宏、吳濬智、吳幸嫻、劉傑鈞、陳怡靜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藍保明、林育梨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曉龍、洪宏勇、廖家芯、鄭錫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郁淇、許耀文、邵俊誠、陳綉淇、邱子萱、劉庭妤、黄冠鈞、李勝紘、李坤憲、王雅惠、王佳萍、邱鈺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惇閔、王從仁、江益志、林育珊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祐諄、蔡懷德、沈雯玟、劉唐易、侯鈞婷、鍾湘怡、黃聖夫、吳育倫、林耿豪、杜好仁、曾致維、李和儒、蕭月姿、邱建菖、陳彥霖、陳俊生、李鈺婷、蔡佑民、張憲騰、陳裕瓏、林明宗、林其嫻、賴俊文、吳忠翰、黃湘瑜、林政男、黃祥柏、馬柏豪、陳惠筠、陳寶源、漆家圓、蔡忠陵、蕭瓊林、王仁愷、吳昱霆、宋明芳、吳宛貞、周厚誠、王怡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佳明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維晨、黃雅苔、林美雪、林秀蓮、紀佩妙、陳毅容、林科宏、蘇秀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鵬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培瑄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高鳳、朱裕祥、蘇芷嫻、許文瓊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芙馨、黃貞霖、吳俐瑩、戚維明、周姵吟、劉卉淳、陳賢德、林立蓮、郭俞君、林芳妤、李明潓、陳韋榮、易紋瑄、黄豐瑞、洪連益、黃靖娥、江婉萍、朱玟卉、李稚涵、倪佳汶、王雅晴、何雅婷、李珮綺、林穗蓉、鄭鶯琇、林湘婷、陳秀玲、蘇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紫筠、呂佳蓁、黃尚賢、吳秀容、朱良治、張簡承恩、李泓霖、吳俊諺、康宏賓、陸品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宗展為警監三階警察官,邱榮振、劉一娟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國華、徐正愷、黃崠倫、蔡政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顏嘉慧、李昭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丹君、鄧明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孟陞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羅子祐、吳承翰、王嘉菁、廖秋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珛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玉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智明、林靖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宜臻、官亭君、陳彥璊、吳蓓甄、陳佳君、簡俐婷、潘俞辰、廖韋傑、莊倍原、鄭淮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齡代、莊依婷、林月卿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暖筑、黃俊融、林子溢、陳俊尹、林暐傑、吳茂榮、陳世奇、游冠勛、呂振瑋、籃聖鈞、陳弘毅、陳熯與、李錦和、陳文鴻、黃偉翔、蕭莉蓁、王建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寶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典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麗雅、陳欣儀、李斯諭、江柏昌、魏鈺紋、余樹勛Sobin.Wadan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偉祥、簡銘諄、簡宏名、張順翔、劉承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亭鈞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敬文、陳世訓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昱翔、簡彩綸、翁鈐箴、秦麗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家盈、賴紫岑、李逸琦、葉馨蔚、鄭伃倫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山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朱啓良、張勝彥、陳建宇、沈孝威、林宇韓、鍾沛杉、張富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馮圭君、潘永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宗祐、張展榮、簡國欽、李冠群、黃雅娟、官佳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平安、陳俞伶、張加靖、林郁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建安為警監三階警察官,沈廷衡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頌博、吳皇億、陳孟賢、翁諺利、吳承盈、林世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瑞裕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莞琇、林炳華、王鏡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子賝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其珮、陳振文、賴垣志、劉秦瑜、胡淑美、蘇祐慶、林筱菀、黃志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嘉奇、陳璿仁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采瑤、王志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綉娟、林香明、楊立楨、林聖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萬德、劉恆孝、陳自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振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翊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雁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褚星成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義修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任秋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貞潤、江宗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怡婷、黃子瑜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世恭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張顥騰、戴武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施虹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鵬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耿彰、黃志中、陳俊岏、江文硯、葉傳豪、張凱強、林富山、張文凱、王政力、侯伯勳、邱柏翰、黃智瑋、張韋哲、侯昀廷、賴奕彣、陳筱琪、黃國豪、廖珮如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何桂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家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曉芬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俊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憶秧為簡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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