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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15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4年09月17日 號次:第781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
 

任命劉芸如、詹庭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梅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時旻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偉修、徐子桓、林珅緒、潘建羽、林彥璋、李格瑤、黃盛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盈蓁、張慈蕙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福民、周炳言、薛等民、黃政喆、林榜鴻、吳怡蓉、陳宜興、陳慧娟、劉宜丞、吳靖聖、陳志榮、張冠偉、賴宥均、邱元樟、林明均、朱國佑、李孟軒、曾通凱、蔡凱譽、李淑惠、賴俊宏、王盈智、廖堅宏、陳柏叡、謝旻軒、顏隆輝、歐嘉升、張一凡、鄭智元、劉書齊、李政霖、徐仁浩、吳翰、廖偉彤、翁丞鴻、余金龍、鍾寧、陳永崑、陳柏宏、劉季明、張簡琬容、熊昱晶、郭雨潔、馮國軒、陳健君、邱冠傑、許朝榮、楊立群、陳凱霖、吳鎮宇、郭珀杉、賴佳毅、駱冠錞、林偉翔、洪昭維、劉禾宏、蕭雯韓、王鐘毅、吳佩蓉、陸均俞、吳俊緯、陳文彬、楊子樵、莊凱傑、潘聖文、陳彥中、徐承揮、劉凱豪、郭明暉、賴子揚、呂世豪、蔡明寬、陳俊傑、呂明訓、洪貫中、黃義傑、李函芳、陳鐸元、劉宥佐、鄭為元、蔡易澄、王少暘、宋逸翔、池晉煒、白書瑋、陳建宏、張家豪、李丞斌、賴國峰、劉咨吟、鄭傑壬、林珍安、林政源、蕭士逸、許宏瑋、汪心閔、徐嫚襄、廖軍凱、黃秀榆、黃怡瑛、方敏丞、楊宗穎、林怡孜、張玄琦、張宇呈、洪一台、蔡尚倫、黃建豪、黃振程、鄭重祥、鍾坤燕、黃健維、許晉豪、謝依婷、林晉毅、柯又新、蕭昌平、洪仙真、王子豪、廖品捷、楊宗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毛維綸、金雨婷、廖芝瑞、林祐全、吳郁萱、黃秋萍、梁薰元、林筱婷、姜玫欣、楊雅婷、王怡慧、陳映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虹華、楊世穎、黃怡保、陳瑛錡、張晃銘、賴培穎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怡秀、蔡家媚、張毓玲、蔡宜庭、吳妍蓁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宛寧、李秀容、趙怡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乙宸、呂敏綺、李承達、蔡登凱、何美誼、吳子豪、許吉宏、陳穎芝、周佩欣、林家儀、許凱傑、廖一玲、謝亞振、姚鈺珣、郭香每、吳素玲、吳貴雯、魏春燕、張銘華、黃志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鈺馨、謝婷安、彭冠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國賢、李敬樑、江志成、許炳輝、黃婷瑜、葉麗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亮宇、房羿廷、陳穎文、張喻瑄、葉恆甫、蕭名洋、朱慶泓、蘇羿禎、蔡晴雯、彭柏欽、王存有、汪頎、邱俊瑋、陳律維、俞此韓、林姵萁、鄭安庭、林怡妙、蘇珮靚、林于晴、邱采蔓、林伯鴻、潘炫伶、徐臻、李易庭、徐維謙、陳威宇、孫廷瑋、陳廷茜、林志偉、葉怡晨、沈大凱、洪玉真、謝耀毅、林杰儒、賴沅宥、曾進雄、許菱珊、陳姿佑、高縈華、鍾幸美、林佳陞、金培鴻、謝蓁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伯軒、吳沛元、孔凡勻、高譽鴻、曹彩妤、郭家妤、馬慧馨、王宜玲、吳詩婷、江貞儀、林立苹、姚憶茹、白沛涵、陳虹穎、林致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玉奇、周亞蒨為檢察官,熊興儀為候補檢察官。

任命劉禎祥、賴亞伶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又瑋、連佳陞、廖逸凡、吳沛恩、蘇裕仁、楊馥寧、陳柏翔、鄧嘉璿、詹惟敦、楊啓廷、黃文謙、徐偉甄、陳思廷、陳翊甄、潘任峰、殷嘉佳、楊雲涵、汪書磊、林益新、黃志源、許文軒、鄭惠文、江宇彤、黃正劼、岑啟薇、孫聖芸、黃珉郁、洪麒淯、黃渼涵、陳佩珏、張馨予、朱惠鄉、陳欣琪、程瑋琳、黃于珊、陳芳筠、李春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博翔、廖竣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伃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耀升、倪雅綉、李宛璇、陳佳言、葛謦宇、張伊岑、蕭言耕、陶燁君、黃志鴻、黃佑寧、李品儀、薛凱文、吳奕廷、唐志昊、林敬恆、吳安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州傑、游向芸、郭芙瑗、葉于溱、劉慧依、葉逸中、蔡亞儒、謝佩君、廖妍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饒育瑄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龔財立、徐瑞旻、許再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萍茹、謝書綺、杜炳賢、李國瑋、邱品璋、鄭之瑀、林豈州、柯均霖、郭雅心、呂立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雪姝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禮、童淑娟、詹英秀、陳冠佑、林韻菁、邱睿瑜、楊博任、黃啓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暐凱、李仰皓、王聿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義強、林祐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書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中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季鴻、蕭郁蓉、劉榆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雅婷、莊碧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香正、胡寶筑、郭訓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紹彬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懷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蘇一中、廖采苓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鮑眉君、高嘉希、葉思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士幃Cingul·Mauljep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同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裕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哲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芸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琄琄、陳見明、歐慧琪、吳鸝稻、曾怡嘉、陳怡蓁、洪翊學、許育菁、蕭馨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紹彥、莊雅欣、王馨、李昀珊、蔡明洵、方郁雯、蔡承芳、丁瑞玲、劉芳琳、陳業承、賴冠霖、劉宗樺、許地承、張瓊予、李承叡、黃靜鑫、王宥樵、謝旻汝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筑婷、廖奕淳、鄭諺霓、張瀞文、施又傑為法官,陳藝文、陳映佐為候補法官。

任命廖子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鈺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包蘭楹、陳亦婷、梁雅卿、石雅玲、曾玉恬、陳瓊玲、廖若君、陳玟君、林譽叡、賴秀美、紀雅淳、李柏賢、曾馨儀、蕭如涵、黃涴湞、張程凱、羅雅蔓、蔡凱傑、陳玟憶、沈郁軒、蔡承祐、李晧、胡臺秀、古采秝、周志鴻、廖建蓬、王儷樺、杜宜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鈺庭、邱昀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俊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禮幸、許至廷、陳品秀、鍾春子、郭庭芳、李麗燕、黃宜萱、張嘉琪、葉文霞、沈意翔、范佩雯、詹名成、曾子恆、余泓育、張達維、林庭瑜、金佑霖、巫坤達、林昭綺、李宜瑾、吳梅哲、余仲強、陳淑娟、林雅琳、潘同偉、鄭曉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昱彤、曾若誼、鄭新儒、張家慈、王羿靚、陳世信、王名釤、張普捷、賴偉銘、簡芸琦、張言禎、林襄琦、胡浩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銓佑、高銘澤、王奕森、謝宗晏、洪千琇、蔡進戊、詹哲豪、黃哲聖、洪大鈞、饒輝平、周鈺軒、洪敏峰、沈衍州、曾奕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德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得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忻宇、黃碧蓮、陳育敏、劉得懿、邱儀婷、林柏伸、張凱婷、游濟任、楊淮漢、郭少翰、蔡立敏、張志賢、游廣程、張育綾、施辰禧、陳照桂、郭如萍、康銘哲、王妤萍、黃柏融、張玉欣、吳容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慈、江心妤、劉珆彤、陳奕翔、楊正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柏豪、陳弘樺、宋亞軒、黃建軻、林中正、蔡韶薇、林俊德、江仁傑、邱奕寅、王裕軒、張智淇、彭冠堅、陳彥文、羅文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芳瑜、王婉甄、王意晴、郭俊良、顏鳳嫻、林士櫻、蔡侑倫、江瑞庭、林芸如、蔡瑋仁、羅建富、陳文英、張晏滋、林哲男、廖麗萍、吳盈慧、史意文、鄭婕雅、梁素真、楊志華、賴瑞真、魏慧如、黃莉婷、賴迪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冠成、林延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翊民、吳瑋涵、白光宇、張譽籍、吳政益、黃凱莉、唐銘謙、戴睿成、鄭承翰、林家弘、林冠侑、王威智、王恆仲、林聖傑、鄭信煒、董冠辰、黃冠綸、陳文駿、丁毓修、吳威廷、廖品捷、黃玉治、莊智帆、鐘冠傑、邱峙順、謝承軒、陳威仲、陳昱志、黃詩涵、陳季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宗暘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靜怡、陳麗蓉、鄭博軒、謝懷諒、吳偉堅、繆翠蘭、邱淑鈴、孫瑛蓮、吳瑞賢、陳國名、黃琳雅、吳翊萁、鄭淑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蓉、吳茂樹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威志、張雅婷、許慧誼、曾翊寧、黃襄如、黃偉明、施雅馨、黃姝菱、楊怡靜、陳怡光、陳武順、黃科融、洪鼎詠、劉欣政、應宜蓁、鄭姿吟、黃朝泓、梁景昇、林詠淳、葉逸欣、曹勇呈、林潤青、龔雅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峻誌、吳嘉萍、余秀晏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峻、林耀麒、林書智、李宗韋、蕭明修、李忠賢、黃品豪、張永霖、姚首丞、陳濬澤、謝柏崧、張文愷、王豐緒、吳東翰、林榆耘、嚴羚瑋、曾柏曄、洪家和、張喬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周欣怡、郭香蘭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雨軒、簡淑芬、曾浩溥、謝秀怡、邱文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秋燕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秀雲、陳在達、李曉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以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叔蓮、蔡羽妍、劉幸萍、簡婉茹、洪紫娟、徐瑋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郁瑄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良元、王厚茹、林永宗、駱慧慧、李育嘉、毛愛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子揚、江依庭、陳彥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儀婷、黃向吟、蔡品瑢、洪偉嵐、蔡宛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宛玹、林衍亨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泰瑋、黃麗卿、陳亮吟、黃南翔、黃湘芸、蔡兆興、林怡佑、朱凰鳳、曾文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羽琇、蔡育霖、江秀珠、汪玫玲、柯玉珊、方文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晧易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正文、簡志暐、黃升揚、李家豪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元智、唐薇、蔡建興、徐偉倫、胡曉芳、陳妍安、林信宏、謝秉宏、林玟郁、林峻立、張秀玉、林淑儀、陳虹勳、楊雅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孟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容伊、王斐儒、尤珮竹、顏五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博涵、李哲豪、何存忠、凃宗憲、黃瑜靜、胡俊雄、羅翊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顏莉雲、杜濟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志沛、楊蕙如、曾守德、陳仲維、吳冠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三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坤城、吳永睿、陳富美、林巧芝、婁禹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斯帖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馨賢、賴怡君、莊詠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小曼、陳孝榮、曹立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博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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