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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40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4年09月03日 號次:第780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8月22日
 

任命許家榮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玟晸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君、江汶凱、黃晟維、劉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泓睿、李政高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富傑、許芫睿、吳家穎、郭耀林、賴煜文、詹銘政、陳政佑、林彥良、方翊凝、羅駿宏、林俊宏、李易倉、蘇信華、賴韋志、牟奐昇、劉志忠、江宜庭、翁韻巧、陳世穎、王丁立、張榮展、吳政益、蔡少峯、張秀翎、鍾曜勤、林義哲、林哲嘉、許文嘉、林資皓、王明泉、潘慶翰、洪家豪、羅元宏、呂佳峰、郭建榮、呂宜穎、陳建宏、陳志杰、李宣勲、丁誼蘋、李明翰、廖家增、李育修、謝文隆、羅駿騰、楊佳倩、朱翊靜、張介安、朱孟辰、劉晉宇、熊弋賢、張棠羚、謝安妮、吳冠杰、張光昕、林哲豪、林彥志、鄭郁衡、吳松龍、陳奕勲、王傑陞、黃郁仁、鄭丞廷、陳碧娟、李奕宏、黃馨慧、陳繹翔、侯家翔、莊朝順、陳雅筑、陳宏昇、潘國良、林正諺、黃佳誠、賴勇呈、呂和憲、黃鈞麟、李昭德、王怡蘋、陳奕為、柯宗廷、潘乙峰、許心瑋、劉思敏、盧俊良、劉金城、顏佳宇、陳勃宏、許晉杰、黃啓昌、夏啟銓、陳冠文、鄔兆琪、洪緯傑、吳柏緯、李穎承、張維中、林聖哲、白光中、蘇家儀、陳麗竹、邱建銘、許哲銘、黃晉彥、柯講彣、姚繼群、陳烝維、彭永宏、黃信傑、蘇盟凱、徐培峰、徐銘鍵、李俊易、張賢政、蔡明憲、吳郁櫛、鄭祐堃、林睿緒、林上益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亦珽、何文翔、洪宇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雅寧、郭妤娟、范士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荷鈞、黃鈺惠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康平、王姿懿、謝坤霖、王怡庭、魏嘉惠、林家宏、洪美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家銘、林子鈞、張妤如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明芳、林怡君、王振權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鄧淑瑩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胡登凱、馮天麒、藍浩軒、張力傑、郭仰、蔡劻燁、鍾佳蓉、陳揚荃、陳博揚、王薇鈞、陳志峰、秦大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顯衛、黃欣誼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芳儒、吳金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信男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李宛諭、賴昱佐、黃睿崧、楊喻琁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彥綾、黃昇芬、陳姵君、錢質銘、吳如芬、吳璧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雅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敍國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維德、吳奕霖、沈于瑄、吳孟翰、沈慧菁、羅慧珠、蘇緯益、凃喬薰、呂佳諭、高小棋、林姿穎、闕偉庭、林迦伃、林建利、高國慶、林宜興、游子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芳君、黃光元、詹育樺、黃舲、吳維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依樺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雅桂、潘盈如、張瑜倫、陳克明、黃邦彥、李詩元、陳孟孜、陳怡媛、謝榮芳、詹哲豪、張富任、王福穠、張家銘、李仲勛、賴德蓮、楊杰璋、郭幸佳、黃世宗、張仁騰、鄭玉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曜陽、林立琦、賴沛津、方婉宜、洪銘壕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臻、戴薏玲、余依純、劉偉臣、羅仁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致達、鍾明雲、陳柏叡、吳宗政、張展豪、方瑞鋐、陳漢銘、林晉加、胡政佑、黃宜強、賴柏翰、陳欽鉉、莊政穎、陳宗奇、陳宏銘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清文、陳怡云、張翠華、羅如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檳全、李沛秦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孟萍、劉安峻、蘇琳傑、吳妍萱、徐士平、白佩宜、邱麗蓉、方耀謙、王馨鎂、楊佳儒、鄭伊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健成、羅長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詩涵、吳仁貴、王伶如、張家榛、唐麗鶯、范景絨、謝孟佳、黃玉蘭、王耀進、呂美蘭、羅雪萍、林致良、洪中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祐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孟廷、潘亨鵑、楊迪凱、石佳茹、劉立為、呂知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杰煙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鈺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媞縈、古瀚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宗翰、楊瑞寬、蕭心欣、陳景銘、謝文嘉、黃信展、洪苑庭、曾翠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伯宣、陳嘉驊、蔡祐東、林信淵、賴昱辰、曾柏華、蔡至善、林鈺芸、葉小瑄、林煜傑、李昱緯、蔡佩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怡婷、白騏嘉、蕭裕民、洪羽珮、王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世和、林俊廷、楊素真、蘇文宏、張雅婷、柯沁璿、蔡世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岳翰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翰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敦傑、李坤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世蘭、廖怡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忠立、黃慧如、陳慧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哲維、麥瀚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武欣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翊騏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承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宗濬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8月25日
 

任命楊育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筆、鄭家秀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瑜、孫緗妮、陳宥霖、黃維柱、賴建良、嚴少宏、林文安、王若珊、金耀中、王襛語、蘇惠菁、黃雙乾、陳柏仁、曾敏娟、李沂真、林宜賢、洪怡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毓軒、陳韻竹、陳依柔、郭彥苓、周芷伃、吳昱陞、吳秉諺、陳海天、侯任陽、徐詩婷、劉欣樺、呂國靖、楊冠杰、張博喻、蘇翊雯、陳家華、陳雋翰、洪勤雯、謝宜庭、黃致曄、謝承豫、邱書瑋、賴俊男、林宜萱、王宇呈、陳品鈞、林建豐、蕭晢蒝、龔芮婷、顏筱瓔、劉又嘉、盧勇瑋、陳品瑄、賴香吟、羅萱、王莉鈞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鈺斐為檢察官。

任命黃祥益、邱淑媛、黃國修、亓隆祥、陳彥旭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金女、王瓊珠、陳玥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芬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語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德謀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柏勳、葉松琳、黃偉軒、陳柏儒、洪誠佑、侯冠廷、陳冠宇、陳立勇、徐培儒、張仕堯、黃俊諺、張凱傑、蔡翰霆、顏全政、李朝榮、陳齊元、張哲瑋、張明陽、林昱佑、柯庭葦、鄭智旺、吳國豪、湯淑娟、戴怡真、蘇雯珒、張鈞柏、陳政鴻、周孟蒲、李宥頤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旻格、邱鈺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國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倩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維隆、林詩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戚季淳、林君憲、阮筱容、章維軒、陳力楷、曾冠偉、游巧羽、董士熙、陳宛宜、葉家妤、洪筱筑、辜莉雰、游欣偉、林桓陞、黃鈺卉、周郁芸、李暘峰、黃婷洳、鄧博閎、吳恩妤、林家瑜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廷瑋、郭宇傑、連弘毅、黃麟捷、黃丞蔚、林佳儀、李佳勳、吳宜珍、邱筠雅、葉宇修、范振義、朱家翔、黃奕翔、陳宥愷、雷鈞崴、林冠宇、曹宜琳、方荳、林皇君為候補法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
 

特任謝志偉為駐歐盟兼駐比利時大使。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公出
 政務次長 吳志中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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