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華總一經字第11400070341號
茲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第二十條、第四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彭金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