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681號
茲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十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