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華總一經字第11400053691號
茲修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二十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請假 政務次長 阮清華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