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4年05月21日
號次:第778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任命陳郁如、蔡明舜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沛君、李岳真、鄧泉鐘、賴沛耘、王品元、林柏均、楊璿、楊采璇、曾子芸、黃斐成、熊懷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家伶、李孟駿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杏結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呂瑋珊、謝欣潔、呂易霖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史書蕙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沂萱、吳耀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榕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宥銓、賴楨元、陶炳文、鍾欣融、李奕萱、葉姿佑、鄧心岳、蔡駿瑋、鍾易庭、黃靖雯、彭子嫣、黃興民、張育瑋、鍾妤昀、吳佳沁、賀星平、李昌柏、吳文棟、林芸妃、蔡譯瑧、張珮澐、李珈汶、王洳渲、劉芯宇、蔡琇瑩、蔡銀渝、王心玗、蔡昀青、劉佩雯、曾立欣、張傳杰、蔡宛毓、陳婕渝、蔡佩儒、蔡依妏、周孟儒、楊季穎、唐凡
、賴淑鈴、趙啓彰、劉芛如、陳泳如、成冠蓁、柯宥涵、陳雯萱、莊千慧、黃士軒、黃亭榕、黃竹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永崇、黃湘瑜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張立錡、劉子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以信、李忠瑋、陳聖方、黃品云、陳俊宏、林哲仕、顏詩元、賴居和、林品妤、張哲維、王璽禎、黃育聆、陳妤欣、林伊文、李文馨、李姿誼、賴佳平、趙祈瑄、鍾意菁、蔡承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嘉妤、楊理程、林子涵、鐵珮齡、陳昱君、林學徵、楊婷喬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國龍、張瑞銘、黃鐘聖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彥樟、黃靖絜、李佳芸、王芊懿、陳致霖、謝佳華、林彥嘉、李雨軒、孫仁軍、邱映軒、黃彥穎、黃小原、林政廷、江宜晉、謝惠瑄、楊昀儒、李亞軒、闕忠河、廖姿穎、李銘軒、郭弘瑞、林沐秋、林大裕、陳彥庭、徐嘉甫、林耀斌、葉延宗、李沅諭、陳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劉建宏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簡毅安、劉康平、林函臻、林余和、呂亭萱、羅牧群、陳御銘、洪福陽、郭俐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盈如、辜琬淇、賴韋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佩樺、簡秀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安、廖苡軒、洪文宏、洪千儀、郭宜玫、柯泓屹、牟秀蘭、徐永芝、徐志文、詹淑婷、張嘉瑄、陳信安、劉寧炘、吳欣盈、黃鴻隆、張靖玟、呂誌強、黃郁文、陳子寧、嚴心妮、李顯榮、潘易姍、朱千慧、劉宸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詠紘、黄鈺珊、許廷宇、李婉瑜、馮薇年、林雅怡、江幸家、陳怡文、劉祐君、陳昆鋒、廖玉婷、游知頤、謝旭惠、柳竣皓、梁嘉蓁、李艿芳、陳韻雯、詹佳綮、鄧宇珍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福田、楊淑兒、周麗卿、何小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婷、李郁嫻、黃彥康、黃書彥、林書緯、吳俊毅、路景翔、黃仲歡、葉襄凝、王乙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昱穎、蘇任瑜、林柏彣、楊心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姸帆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芸瑄、劉桂君、謝嘉應、張詠茗、李建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祐正、黃釋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毅、盧志銘、簡明雄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柏儒、張博翔、彭怡瑄、田翊辰、唐以芯、蘇方眉、胡淑惠、周鼐、黃宥薰、徐思涵、林書華、陳禾學、劉庭妤、莊雨達、翁襄宜、張簡芷昀、吳孟潔、高婉竹、黃偉菱、游爲媛、曾邱聖、羅勻聘、陳昱丞、吳長玟、許惠雯、林振超、羅惠雯、劉奕萱、盧宣惠、李霖、周佳瑩、忻可桐、蔡侑臻、許維辰、張家維、黃品妤、邱奕嘉、林佩萱、蔡怡婷、游昀蓁、黃資修、熊子儀、劉厚廷、林倩如、朱彥曈、彭貴田、林育瑩、楊譽薰、韓玗璇、王茂齡、謝依潔、林軒永、陳冠昀、黃幸萱、李岑晏、蔡文岸、張雅文、簡可欣、許項湧、王靜雯、鍾莉葶、王新智、林宜萱、吳昆霖、吳政峯、吳簡德嶸、楊斯宇、陳豪彣、魏宏量、林依亭、傅璿、朱鴻林、桂學彥、游家瑋、黃致翔、蔡懷瑩、趙冠瑋、陳瑋琪、陳欣儒、高靖、唐康紘、張佑全、林孟樺、蘇怡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巧慧云、周道堃、秦楙詠、邱泓彥、林琪娟、羅詩涵、張姵瑜、蔡龍升、陳湘淇、温哲閔、林淑敏、黃偉誠、胡丞豪、卓瑛茱、楊正宇、陳秀瑀、陳頌恩、劉味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武忠為警監三階警察官、高宗祺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郭秀鈴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娟娟、鮑慧雯、吳怡嫺、吳卉珊、吳念璇、郭惠怡、黃威懷、張元鈞、林明慧、蘇祐陞、張宛茜、黃紫筠、許雅婷、李安和、郭晏妤、林沂勳、林楨琇、楊采潔、徐以倢、蔡阜霖、高歆俞、王筱晴、陳姿妤、陳柏諺、何姍珊、江丞妍、羅珮芸、鄭韡、陳宥蓉、林雅筑、吳孟杰、陳法竹、呂玫萱、于主念、吳俊賢、林友梅、翁宣惠、張堯喩、吳佳晏、連家勝、黃文相、賴沛歆、陳心怡、吳炫霓、黃建銓、鄭閔丰、林家萍、林冠廷、邱聖翔、柳怡如、楊立行、謝穎卓、陳恩慈、楊善喆、彭彥智、陳駿安、陳聖哲、鄧以程、陳柯旭、吳驊人、施愷容、余佩倫、林沂岑、任國綸、施岱君、陳柔婕、林子筠、蕭煜蓁、黃婷筠、許嘉哲、翁佳瑜、黎承河、蔡斐如、呂鳳鵬、郭哲宇、鄧峻宇、徐湘瑩、呂育霖、朱可穎、趙兪欣、王姿婷、方怡文、熊禹涵、林冠穎、葉乃綺、魏榮樺、邱政豪、張家寧、吳語蓁、紀柏安、余承軒、王筱君、林仕和、黃筱雯、謝璧鴻、李政堃、梁奕涵、林鈞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亮凱、陳霈麒、謝敏萱、陳建昇、林畯富、王嘉瑩、謝韶彧、蔡柏沂、陳琮勛、吳秉榮、翁鎮瑀、葉芝羽、陳珮菁、王祉筌、王俞雯、楊睿、鄭涵庭、黃品瑄、王姸菱、黃粲程、李佳峮、陳彥寧、吳東陽、黃亭瑋、劉原谷、劉冠彥、郭瑛茱、潘書瑾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蘭韻綺、陳偉杰、馬浩詠、韓承儀、周俐伶、蘇心儀、賴建中、林佳穎、楊明諺、黃佳蓉、劉柏孜、黃韻璇、簡偉哲、沈煜明、葉雅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欣、黃懷德、范玫宜、林軒羽、黃筱涵、吳思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姿妘、徐尚鴻、洪國翔、林柏勲、劉冠妤、許嘉淳、陳奕婕、呂玟欣、江杰霖、莊小禾、曾子芸、羅敏禎、林志維、馮云宣、吳嘉穎、陳采如、陳則瑜、石苓鈺、鄭佳昕、李宜樺、顏碧君、楊喻婷、張昇隆、張式璉、黃兆宇、巫勝傑、林宗彬、蔡鈞戎、林宜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信筌、李凱倫、程奕慈、廖晉翌、林芝妤、許佩慈、黃文雯、楊子欣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慈倫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儒、陳嘉惠、蘇昱珊、沈欣薇、劉羽瑄、吳慈恩、曾培強、陳淑菁、陳柏亨、鄭俊哲、劉政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坤原、王怡婷、黃鈺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誠、林嘉潔、陳香伶、張簡薇謙、邱正傑、傅詩晴、龔素燕、楊佳翰、陳培菱、莊家妍、楊庭惠、黃秋富、李冠毅、吳翰昇、陳宜萱、張家祥、郭景棠、潘采妮、潘惠敏、陳正倫、蔡昭廷、謝惠婷、戴于凱、林東衛、吳儼庭、李鳴、曾子康、錢仲安、林紫淳、葉莉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采綸、董子妍、李光展、彭俊昌、杜依柔、蕭翔壬、鍾竣逸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文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姍、李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言翰、王議霆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東山、陳建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怡中、劉宇翔、黃聿璿、葉承霖、周柏年、劉晏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中豪、劉爾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授平、周經智、黃琮皓、張韶樂、黃虹瑜、謝嬪華、張懿萱、賴卉娟、賴暄宇、龍俞帆、阮渝軒、林明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巧欣、楊舒羽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品叡、徐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芸閣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登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益寬、鄭舒馨、沈柏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國勛、黄思榕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源廣、潘冠妤、李昕樺、黃子寧、游浩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婷鈺、蔡瑋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翔詔、孫瑋璘、邱柏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曜廷、楊銘慧、林輝峻、羅丹利、趙慧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鼎青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香吟、王祈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宗翰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詩旋、潘詠瑄、林大維、張庭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欣儒、陳亦柔、王蕙萱、廖祐歆、沈姵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奎岳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任命劉俊毅、江芷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仁翔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廣芝、胡欣成、李文豪、林欣漢、謝樹鈞、藍士賢、吳宗耿、陳鵬揚、張書源、方皓儀、鄭定琰、鄭妏德、陸靖文、劉冠傑、陳冠霖、謝秉叡、陳鴻逸、鄭恩如、楊晉愷、蔡承哲、潘世偉、陳彥嘉、鄭朝弌、劉士生、許予瑈、趙玟筑、楊依婷、潘雅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宗穎、洪慈亮、翁家偉、吳映儒、楊凱竣、林志俊、陳筑筠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慧珊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何蕙君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佰達、陳映妏、甘若蘋、陳麗琇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柯博齡為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周懿君為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李韋誠、黃聖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殷節、徐慶衡、歐陽正宇、黃政德為檢察官。
任命范國慶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丞修、李念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鎮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明修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文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志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婉蘋、盧妍蓁、林妤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于禾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濬帆、楊子潔、羅煜棠、徐漢華、劉宗旻、周瑩苓、楊翔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樹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令珊、陳沛云、李季諺、林伯晃、陳志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千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家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子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婉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品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育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彥斌、蔡淑珍、羅玉姍、李彥緯、葉蘭、陳建欉、陳秋芬、盧秀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心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又霖、蕭絜勻、施威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心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甯馨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劉正偉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陳慧萍、林翠華、邱忠義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蔡欣怡、張詠晶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紀佳良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簡廷恩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邱士賓為法官。
任命陳宇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漢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昀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
特任丘高偉為駐韓國大使。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
駐瑞士大使黃偉峰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特任王思為為駐瑞士大使。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王思為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
特派陳建仁為中華民國慶賀教宗良十四世(Pope Leo ⅩⅣ)就職典禮特使。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