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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88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4年03月19日 號次:第777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任命夏永懿、鍾佳蓉、張純純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德倫、顧庭伊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婉清、郭臻怡、簡顯瓔、陳星光、蘇宏修、林秀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雅萍、吳雅如、曾玟儀、李佳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偉皇、劉頂立、賴敏銓、林香㿨、盧英秀、石芝菁、鄭伊娟、林宜羣、黃鏡諺、張勝傑、王芳、翁靖朗、徐武煥、吳錫家、李長沛、黃晋興、許俊凱、胡元瑋、陳高松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珠敏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玲娥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雪敬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國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靜怡、林曉韻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秀琴、李萬國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卓倫、陳忠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秀綾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映慈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姿緩、張甘霖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崇豪、鍾耀磊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一仁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廖俊豪、周義順、鄭安良、劉國政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羅炤月、黃伯弘、王士綜、高明‧帕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美君、劉祁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昭誌、侯欣怡、方啟峰、林廷蔚、唐一凡、李惠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菁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韓天行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茂山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靜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尚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魯佩儀、楊斯涵、陳玟伶、王廷瑜、施尚筌、柳為郡、田季玄、張書維、林子軒、劉泰宏、陳品綺、徐書桓、吳宜家、董冠君、吳禮安、魏孜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琇珊、翁雅芳、吳冠麟、張瑋珊、張芙瑄、丁淑芬、吳振祺、翁進築、吳雅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婉茹、朱世美、鄭皓瀚、方品富、陳書伶、曾俊頴、柯姍姍、謝翰誠、陳姵茹、蔣益群、鄭暐強、張瑞麟、簡琦力、曾耀賢、趙習閔、江宜勳、林艾彤、林靖雯、蔡佳臻、伍穎欣、賴又瑄、蕭名哲、吳羽君、葉偉騰、謝彥君、林韋辰、蕭佩佳、許凱鈞、楊育欣、陳文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秀雯、陳昕妤、彭俊哲、王志升、吳柏緯、蘇聖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惠婷、陳奕丞、劉宥辰、簡安耘、王慧琳、江政倫、連躍峯、傅郁翔、李佳芳、楊夙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佩華、蔡孟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國書、張憲一、林秉謙、廖祥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思涵、楊嘉鳳、何漢堂、鄧嘉欣、李宗原、吳於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雋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宥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子庭、許朝育、楊勝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憲逸、陳儀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池瑞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靖玄、吳彥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靜宜、洪鈺翔、蔡毅宏、王小萍、羅婉榕、高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富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耀賢、黃盈慈、張羽忻、吳家瑋、黃淑君、陳一甄、張子奕、張浩渝、張玉潔、周峯汶、高羽葇、李孟潔、曾裔洋、莊揚善、張嘉玲、鍾佳妤、陳泱均、陳仁美、洪琨典、吳佳蕙、石珮珍、涂仁瑋、林曉珣、郭馨筠、蘇志昊、潘晨芳、彭佳于、羅怡欣、楊國雄、魏曾吉弘、顏筱茵、張景翔、黃期鴻、戴筱薇、王雀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佩珊、王忻玫、華翰平、李維芯、吳炳彣、莊智敦、施名玥、吳文琪、李曉禪、林采豫、陳玉玲、曾冠倫、簡育倫、張簡昭杏、蘇惠珊、胡玉玫、謝方笛、李芝瑩、莊怡玲、胡芳慈、陳晏漪、蘇勝豐、黃均安、賴韋光、黃正一、范家昌、伍希賢、郭奕承、簡鴻如、李崇安、余亭青、謝孟福、鄭承翰、鄭朝城、黃建華、陳柏安、陳靜、林思嫺、陳虹吟、卓岳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肇勳、胡薰尹、練安倢、尤妙珍、廖倉淯、呂宥璁、王怡媛、洪慶德、曾詩軒、紀滋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翎潔、蔡銘嘉、陳逸萱、吳雅婷、郭旭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文志、周岱儀、邱揚眞、蔡亞頻、王亮月、陳語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凌靖祺、黃欣怡、郭旻鑫、林靖維、洪仲謙、康明正、顏傑、邱意娟、林映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兩余、俞莛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安吉、李雨潔、張莉伶、李維妮、楊凱迪、彭羽甄、鄭宇伶、詹俊吉、葉兆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芃蓁、劉方雅、彭姿榕、何羣、黃力珊、鄭瓊如、鄭慧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翊騰、劉俞均、楊雅蕙、李岳旻、柯詠晴、吳佳佳、唐瑞芬、鍾宇宸、曹子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雅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伊琳、高健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昱翔、李建龍、蕭智柔、林麗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蘋、郭惠文、李易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怡華、林佳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芝昀、余曉蘭、莊佑賢、蕭字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湘宜、黃柔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育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莉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欽豪、陳柏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建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宣汝、許凱育、許宣綿、黃資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文山、李岳錚、詹佳翰、范光武、翁釗偉、王美珊、趙尹淳、楊書丞、江書任、沈明哲、李佳暹、楊竣翔、羅意茹、李謹言、胡振台、莊秉宸、邱甚翔、藍瑞誠、古純瑜、宋榮達、陳永森、辛昭憲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劉雨韻、張櫻芸、徐詠評、侯志穎、何旻峻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瑄、林亭育、張瀚梃、黃富美、鄭恩承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證弘、陳敬昕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惠鴻、曾志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玟瑄、李彥傑、何昇旻、黃莨修、吳宛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昆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馨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人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品澄、蔡侗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子茜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冠穎、張明萱、賴仲彥、黃建凱、吳侑達、林欣枚、陳彥廷、賴修怡、劉雅宜、劉文靜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南珈合、周俊廷、葉易鑫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如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永鈞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威賢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雨昕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婷鈺、鄭雅軒、江佳霓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百章、王柔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東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沈庭、黃俊榮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逸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孟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明子晴、洪啓銘、謝秀鳳、劉祥裕為委任關務人員。

任命黃皖靖、楊雅涵、劉孟佳、林穎姍、王禹捷、賴韋如、程俞諮、林佳俐、李念庭、黃凱群、簡慈逸、張怡婷、蔡姍珊、林威佑、葉國志、徐偉程、陳信宇、陳家偉、阮俊傑、陳豪震、吳林杰、王聖宏、吳晨維、鐘子宸、彭冠偉、林鍵傑、杜岡儒、翁碩宏、吳佳隆、黃俊傑、黃建博、蔡秉叡、顏之恆、陳書將、呂君瑋、羅庶訓、杜定祐、陳治文、廖玴瑲、沈芠隆、黃至皓、廖勁堯、吳承翰、張揚洪、黃胤嘉、林柏毅、徐嘉偉、江崇銘、林俊奇、陳勤文、謝郁群、陳泓瑋、鄭惟中、俞子翔、翁逸銘、黃俊傑、李睿羲、周孟霖、侯皓文、林子凱、楊易儒、林凱翔、黃耀陞、李宗龍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榮松為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林彥吉、何旻珊、江如平、黃兆暐、李文友、許雅媛、林念慈、林承威、曹立穎、劉筱薇、蕭程瑀、朱思翰、周乃玉、杜雨龍、林佳暉、張起綸、董祐良、盧彥博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秀玲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林筠為法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任命林國清、李政曉為警監一階警察官,林温柔、簡吉照、黃富村、李忠萍為警監三階警察官,蘇榮明、鄭鴻文、林郁誌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志宏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邱國禎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國瑋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侃築、吳晟恩、陳偉麟、陳佳筠、邱政欽、謝瑋庭、張志成、簡永昇、陳壹陽、劉祥懿、林欣誼、張晉榮、李志順、朱敏華、林群詠、朱敏菁、林智忠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瑞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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