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
華總一經字第11400008841號
茲刪除菸酒稅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並修正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